神圣孝章皇帝
见“耶律宗真”(1315页)。
见“耶律宗真”(1315页)。
辽代大臣。字何宁。汉名英。契丹族。史载其为人机辨任气。辽圣宗太平年间,累官安东军节度使,以才能称道。十一年(1031),受召为左祗候郎君班详稳。未几,迁左夷离毕。兴宗时,重熙十年(1041),累迁北院
见“罗桑图登却吉坚赞”(1426页)。
见“裕诚”(2303页)。
?—1055?辽代大臣。契丹族。耶律瑰引子,于越※耶律仁先弟。兴宗以其父为刺血友,幼养宫中。善骑射。重熙十四年(1045),为左护卫太保,同知殿前点检司事。寻为知夷离毕事。翌年十一月,任汉人行宫都部署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533明代东蒙古右翼永谢布部领主。又译亦不剌因、伊巴哩、义巴来、亦孛来、倚巴、尾白儿等。出身于蒙古西部乜克力部(一说为畏兀儿近族)。成化六年(1470),随部入居河套(今内蒙古伊克昭盟一带),成
见“人役税”(33页)。
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石观保”(450页)。
鄂温克、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着”、“朱”等。含义有二:(1)家、家庭或同一个※撮罗子里的人,是对父系小家庭的称呼。一般以父母和子女两代人组成,少数包括三代人,最多的为四代人。男子中的长辈是家庭中的主
解放前京族的一种社会组织。由村内名望高的长者组成。负责推选※翁村(村长),处理“翁村”遗留事务。拥有一定经济实权,可对部分公田山林行使支配权。参见“翁村”(18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