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文法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城西南40公里乌孙山北麓,海拔1390—1560米。墓地南北长2.5公里,东西宽1公里。有墓葬120座。隔索墩布拉克村,可分两片。村北2公里有40余座,均为卵石封堆
? —426北魏大臣。亦作普几。代人。鲜卑普氏(后改为周氏)。顺阳侯周千子。少以善射,为猎郎。明元帝即位,为殿中侍御史,掌宿卫禁兵,断决称职。迁左民尚书。神瑞(414—416)中,镇博陵鲁口,安辑并州
350—385十六国时期前燕国君。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字景茂。※慕容第三子。初封中山王,后立为太子。晋穆帝升平四年(360),父死,即皇帝位,改元建熙。屡与东晋交
明代哈密哈刺灰首领。勇悍机警。初为千户,与平章革失帖木儿及舍人迭力迷失虎力管辖哈密卫迁居苦峪(今甘肃敦煌东北,安西东南)之※哈刺灰(“瓦剌种类”,一说系伊斯兰化的蒙古人,或谓即哈剌辉特)部众。弘治七年
清军与准噶尔部噶尔丹的一次重要战役。康熙三十四年(1695),噶尔丹领兵3万,犯喀尔喀巴颜乌兰地区(今蒙古国境内吉尔嘎兰图),扬言借俄罗斯鸟枪兵6万,谋大举内犯。清圣祖玄烨见其“往来飘忽,踪迹无常”,
渤海王国官员。文王大钦茂时官辅国大将军(兼将军)、玄菟州刺史兼押衙官、开国公。唐乾元二年(日本天平宝字三年,759)春,奉使聘日,与日本出使渤海兼赴唐迎藤源河清使高元度及日判官内藏全成等同行。海中遇大
见“拓跋毛”(1355页)。
蒙古族传统风味食品。源于成吉思汗时代,蒙古将士于行军途中,在铁三角架或石火盆、火塘上,架一个锄形铁丝网,将宰杀后的整羊放在架上烧烤,待肉色焦黄后,众人用刀割食,方法简便,适于行军作战。后人称之为“蒙古
?—1759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雍正三年(1725),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十年(1732)迁侍读。乾隆初,迁御史,擢通政使。任内务实,仗义执言。曾针对时弊疏言题奏要务贵于详明,不得滥用浮词。又参
清雍正初年青海和硕特部贵族反清叛乱。一称“癸卯之乱”。康熙五十六年(171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大策凌敦多布袭杀拉藏汗。清朝政府为“驱准保藏”,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春,合青海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