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旺仁则
见“策旺多尔吉仁则”(2237页)。
见“策旺多尔吉仁则”(2237页)。
见“特末”(1872页)。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有盖的木碗”。其取材、制作工序与※普尔巴相同,但器型有别。分两种:一种盖状似半圆球形,居中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子母口,腹较深,弧壁,矮圆柱形足、平足,有大中小之别;
见“拔也稽部”(136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都备伯克、都贝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征收2千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四川绰斯甲土司。藏族。※工噶诺尔布子,金川土司之甥。乾隆三十八年(1773),父卒,袭职。率土兵随清军征金川。三十九年,复率土兵经金川,奋勇出力,节次夺碉,受赏银百两。四十年以从征金川功,颁宣慰司
?—1517明代畲族起义首领。又作谢志山。畬族,江西上犹县人。正德十一年(1516),与该县畲族蓝天凤等人,利用畲族民间流传祖先盘瓠传说的“宝印画像”进行宣传鼓动,号召畲族人民起来反对明王朝统治压迫。
见“博尔忽”(2150页)。
书名。又称《新疆要略》,清嘉庆十二年(1807)祁韵士纂辑。全书4卷。1卷为新疆天山南北两路疆域、山水、卡伦、军台叙录;2卷为南北西路城堡、职官简叙;3卷为伊犁驻防、兴屯、训练、牧养纲要;4卷概述土尔
鄂伦春族“乌力楞”家族公社集体狩猎瓦解后出现的一种临时狩猎小组。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篝火堆”或“住在一块的人”。一译为“阿那格”、“昂阿”等。主要在“鹿胎期”、“鹿茸期”、“叫(交)鹿尾期”、“打皮子
纥石烈部首领之一。女真族。居活剌浑水(今呼兰河)诃邻乡。腊醅之弟。弟兄7人,素有名声,为众所服。乘温都部乌春等起兵反叛劾里钵联盟之机,与兄腊醅一起,约集乌古论部骚勒勃堇(部落长)、“富者”(部落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