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略安抚使
见“安抚使”(908页)。
见“安抚使”(908页)。
书名。两粤山水民俗民族志。不分卷(一作3卷)。清张心泰(江苏江都人,汉族)撰。约成书于光绪八年(1882)。篇幅较大,内容记述两粤山川、名胜、物产、民俗、民族等。记贺县的瑶族、广西土司地区的壮族及海南
傈僳语音译,亦称“哈米贝来合”,意为“土地伙有共耕”。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一种土地伙有共耕的原始协作形式,是原始的土地公有制向私有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渡形式,由家族土地公有共耕转化而来
清雍正年间蒙古族女画家。字佛园。蒙古正蓝旗人。是宫廷画家※莽鹄立之女。深受家庭影响,自幼喜绘画,及长,随父学画,颇见成效,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女子。完颜恽珠《国朝闺秀正始集》评论其绘画“佛园亲受指法,亦工
即“眩人”(1866页)。
①(?—1077)辽道宗朝大臣。名又作塔不也、达不也。字撒班。契丹族。皇族季父房之后,林牙耶律高家子。清宁年间,补牌印郎君,累迁永兴宫使。九年(1063)八月,参预平定重元之乱,以功知点检司事,赐平乱
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司衙门中头目之一。因其职司而得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官庄,巡视田间,督促和组织田丁耕作,兴修水利,修渠筑坝,引水灌溉;帮助土官催收谷租;并督促田丁按期给土官缴纳薪柴等。由家奴
元朝大臣。哈刺鲁氏。奥鲁总管※铁迈赤孙,兵马尚书※虎都铁木禄侄。初隶土土哈部下,充哈刺赤。至元二十四年(1287),从世祖平定诸王乃颜之乱。二十六年,充博儿赤(司膳)。成宗大德四年(1300),任中书
见“拓跋诘汾”(1360页)。
拓跋鲜卑北魏前期之分权互督地方官制。北魏建国后,对占领的大片汉人聚居农业区域,既袭用汉魏旧制,又实行三长官制以加强控制。天赐三年(406),道武帝拓跋珪正式设置地方官,“诸州置三刺史、郡置三太守、县置
清代新疆喀喇沙尔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喀喇沙尔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衙署有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1员、贴写通事10员,管理印房、粮饷、回务、台卡诸事。别有绿营守备1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