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卜藏锡喇布
清朝蒙古王公。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鄂勒斋图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雍正七年(1729),尚县君,封固山额驸。九年(1731),赐乾清门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命御前行走。十九年(1754),赐公品级。二十四年(1759),封辅国公。二十九年(1764),授副盟长。三十年,晋盟长。三十一年,擢理藩院额外侍郎。三十三年(1768),晋镇国公。四十年(1775),晋固山贝子。
清朝蒙古王公。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鄂勒斋图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雍正七年(1729),尚县君,封固山额驸。九年(1731),赐乾清门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命御前行走。十九年(1754),赐公品级。二十四年(1759),封辅国公。二十九年(1764),授副盟长。三十年,晋盟长。三十一年,擢理藩院额外侍郎。三十三年(1768),晋镇国公。四十年(1775),晋固山贝子。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
1039—1092金世祖。亦作核里颇。女真完颜部人。景祖※乌古迺次子。有器量智识,深得父宠爱。辽咸雍十年(1074),父死后继任部落联盟长,后人称“劾里钵联盟”,并袭辽朝授予的节度使称号。为巩固在联盟
即“蛮书”(2272页)。
满语音译,意为“母家”。清代后族之称。旗制三皇太后、皇后之母族在下五旗者,皆※抬旗(指有功旗员抬高旗籍之制),入上三旗;在上三旗者,则受殊遇。《清宫词》:“家人燕见重椒房,龙种无端降下方,丹阐几曾封贝
即“叶护可汗”(540页)。
春秋后期赤狄反晋起义首领。周定王十三至十四年(前594—前593),赤狄潞氏、甲氏、留吁、铎辰等部先后被晋景公击灭,部众大部并入晋,成为农奴或军卒。因不堪奴役,不断起兵反抗。周敬王二十四年(晋定公十六
藏传佛教(喇嘛教)寺院。藏文作“mu yu dgon pa”,即“木如寺”,转译为“木鹿寺”。在今大昭寺北部不远。唐时为吐蕃佛殿。迄今犹存。楼高四层,小而精。后改为格鲁派(黄教)高僧德珠呼图克图驻锡地
一般是指全世界的民族实现了民族融合的结果。中国学术界也常常把历史上某些民族被别的民族完全同化而称为消亡,如称匈奴、羯、淮夷等民族后来不再存在为“消亡”。参见“民族融合”(669页)。
蒙古语音译,又作牙速。《元朝秘史》译作“骨头”,《华夷译语》释为“骨”。即“族系”之意,为蒙古氏族部落制度下的一种亲族集团。古代蒙古社会的基本因素为斡孛黑(氏族),随着人口繁殖,斡孛黑分衍为若干个,凡
见“耶律隆庆”(1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