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理
清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鄂尔沁氏。察合尔部人。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败亡后,携百人来归,授一等甲喇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岳讬征明,败明密云县兵。六年(1641),从征明锦州,掘壕围城,坚守汛地,拒战敌军,阵亡。加赠梅勒章京世职。以其兄沙济袭。
清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鄂尔沁氏。察合尔部人。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败亡后,携百人来归,授一等甲喇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岳讬征明,败明密云县兵。六年(1641),从征明锦州,掘壕围城,坚守汛地,拒战敌军,阵亡。加赠梅勒章京世职。以其兄沙济袭。
①辽代名医。吐谷浑族。出身医学世家。辽太祖阿保机西征吐谷浑时,尚为婴儿,其父不欲其为辽军所虏,欲射杀之,未果,为辽军所获,献于太祖,由淳钦皇后收养。及长,习医,擅长针灸。辽太宗(927—947年在位)
见“耶律杨六”(1313页)。
清地名。康熙三年(1664)置。位于奉天府西南,治今辽宁盖县。境域东西112里,南北145里。东至凤城,西滨辽东湾,南临复州,北界海城。汉属辽东郡。魏属平州。晋、隋为高句丽地。唐置盖州。辽为奉国军。金
元朝地方官署名。世祖至元九年(1272)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立和林转运司。约至元十九年,改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掌军民、城郭、工局、仓廪、屯田、驿站等事务
即“伏尤亥玛发”(798页)。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见“虎夫耶”(1384页)。
蒙古语音译。即协理台吉。清代蒙古官职名。为旗内之副职,辅佐旗札萨克(旗长)掌管军事、行政、司法等旗务。如札萨克出缺或因故不在,可代行其职权。根据旗的大小,额设2人或4人,也有不设者。按其承担的职务可分
官名。明代在军事千户所内设置的武职土官,以土兵精干者或头目充任,秩阶低于千户,副千户,从六品,主管狱事,亦兼理兵事。百户缺,则代之。
朝代名,南北朝时期北朝之一。也称“后魏”、“拓跋魏”、“元魏”。鲜卑拓跋氏所建。4世纪初,拓跋氏在今山西北部、内蒙古中部等地建立※代国,东晋太元元年(代建国三十九年,376),为前秦苻坚所灭。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