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则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蒙古国宗王。又译玉龙塔失、玉龙塔思、玉龙罕。孛儿只斤氏。宪宗*蒙哥第三子。中统元年(1260),拥阿里不哥即位于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西,与在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称帝的世祖忽必烈对峙。
1684—?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为拉日禅定寺创建者。出生于次盖村。30岁居家学习宁玛派教法,后改宗格鲁派。康熙五十七年(1718),赴西藏卫地出家为僧,法名益西桑主(益希桑珠)。由五世班禅罗桑益喜
清代门巴族著名首领。原居主隅。后因不堪忍受农奴主残酷压榨,约在18世纪初带领当地百余户门巴族向传说中的圣地白马岗(今西藏自治区墨脱)迁徙。途经扎目村时与追兵遭遇,率众顽强抵抗,经激战砍死敌军官,杀退追
见“过折”(575页)。
见“喀什噶尔”(2205页)。
《云南志略》误作段兴胄,即“段思良”(1698页)。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属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管辖。花刺子模国故都。位于阿姆河右岸,距希瓦一日程。遗址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乌尔坚奇北沙——阿巴斯。
简称《辽金元三史国语解》或《三史国语解》。分类诠释《辽史》、《金史》、《元史》中民族语词的辞书。乾隆四十六年(1781)由史馆史臣奉敕撰。46卷。收词1.1万余条。全书分《辽史语解》10卷、《金史语解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北齐至隋朝大臣。马邑鲜卑人。字令和。善骑射。北齐时,历任行台左丞、右卫将军、太仆卿,累封永宁县公、宜民郡王。北周平齐后,授开府仪同大将军、熊渠中大夫。以军功,授大将军,封西河郡公。隋文帝受禅后,历任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