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堂沃工
见“合亩制”(834页)。
见“合亩制”(834页)。
金初所立傀儡政权齐国皇帝刘豫年号。1130—1137,凡8年。
即包衣护军营。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设于顺治(1644—1661)初,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后改隶内务府,几度于两者之间交替易辖。迄雍正元年(1723),最终定隶于总管内务府大臣。三旗各设:护军统领(正三品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
金大臣。女真族。乌古论氏。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胡剌温屯人,后移屯河间,广威将军欢覩子,完颜宗辅婿。初为护卫。天德二年(1150),袭谋克。从海陵王攻宋,为押军猛安。正隆六年(1161),世宗完
契丹语官名。初为地方组织※弥里(相当于“乡”,或更下一级单位)之长官;后弥里长官改为※辛衮。
即“岭北等处行中书省”(1396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
见“弗朵秃河卫”(670页)、“弗朵脱河卫”(670页)、“弗秃都河卫”(670页)。
纪传体断代史书。西晋陈寿(233—297)撰。65卷。寿字承祚,巴西郡安汉县(今四川南充)人。官观阁令、晋平令、著作郎。是书主要记载魏文帝黄初元年(220)至晋武帝太康元年(280)间魏、蜀、吴三国史
辽代官名。契丹语音,“侍中”之意。会同元年(938),始在诸宫院、群牧司和遥辇帐置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