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哈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扎哈卫,并说清代有扎哈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715里。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扎哈卫,并说清代有扎哈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715里。
见“火不思”(39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岳喜卫,并说清代有岳喜河,在阿勒楚喀(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南20余里入松花江。
即“经世大典”(1555页)。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又称“拾瓦拢”。景颇语音译,意为“公共的劳动”。当地汉话称“官工”。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群众为山官所服的一种无偿劳动。每个山官都有一定范围的辖区,规定在其辖区内的农户每年在撒谷、栽秧和收割等农忙季节,
蒙古部首领。又译忽都剌、忽必来。孛儿只斤氏。※合不勒罕子。勇力过人。※俺巴孩罕被塔塔儿部执送金廷处死后,嗣为蒙古近亲诸部首领,称罕(汗)。遵遗命,聚宗亲诸部谋复仇,屡用兵于金边。一说宋绍兴十六年(11
准噶尔在叶尔羌扶立之傀儡汗。约1680—1682年在位。※叶尔羌汗国东部统治者※巴拜汗之长子。约1678年,父死后,自哈密赶回吐鲁番继汗位。1679年,准噶尔汗国统治者噶尔丹兼并叶尔羌汗国东部,遂成为
蒙古语音译,又译阿兀鲁黑,《元朝秘史》汉释为“老小营”。古代蒙古人出征时,留守后方或随军的家属、辎重之总称。《经世大典序录·军制》:“军出征戍,家在乡里曰奥鲁”。依蒙古定制,男子充军出征,妇孺则按千户
彝语音译。意为按下种量交纳实物地租。旧时流行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一带彝族奴隶社会的一种剥削制度。主要实行于高寒山区刚开垦的贫瘠土地。为定租的一种。下种2斗,则交给土地主人2斗粮。出租者为黑彝及富
僜语音译。※僜人格曼支系的自称。内部讲格曼话。约占僜人总人口的60%。聚居在西藏东南部察隅河及格多河流域。主要由明末清初从东部布绒山区(缅甸北部)迁来的一支古老居民和从西部迁来的部分“义都”人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