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契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见“夫余”(223页)。
小儿防寒衣。鄂温克语音译。流行于额尔古纳河地区,是使用驯鹿鄂温克人幼童旧时的传统冬装。用狍皮或驯鹿皮制成。
帝王对僧人的封号,亦为僧官名。意为“国人之师”。此称源自印度佛教,北齐时传入中国,文宣帝曾封高僧法常为“国师”。隋、唐至元、明、清均沿用之。隋封佛教天台宗领袖智,唐封禅宗领袖神秀,蒙古
见“乐都”(611页)。
?—1649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西喇氏。世居科尔沁地方。崇德八年(1643),随阿巴泰征明山东,败范军门兵。顺治元年(1644),从英亲王阿济格镇压农民起义军,至陕西延安府,数败义军。三年(164
1856—1875清朝皇帝。1861—1875年在位,年号同治。满族,受新觉罗氏。咸丰帝※奕长子。母慈禧太后。咸丰十一年(1861),咸丰帝死后继位,时年6岁,先由载垣、肃顺等顾命大臣
亦称“狭隘民族主义”。是一种与大民族主义相对的,以孤立、保守、排外为特征的民族主义。是剥削阶级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在多民族国家内,地方民族主义的主要特征一般表现为:片面强调和夸大本民族的优点和特点
?—1584明代海西叶赫部首领。亦作仰加奴。女真族(一说为女真化的蒙古人)。纳喇氏(原土默特氏)。塔里木卫叶赫始祖胜根打喇汉六世孙,都督佥事※祝孔革孙,台出次子(一说为台出弟台坦柱第三子)。明宣德二年
见“屋质定变”(1771页)。
契丹语。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应天皇太后※长宁宫。 “果只”,又译作“果直”,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有4※闸撒,名“牒耳葛太保果直”、“老昆令公果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