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穆河卫
见“纳木河卫(一)”(1272页)。
见“纳木河卫(一)”(1272页)。
?—535梁大同年间鄱阳地区起义首领。一说为丁零(敕勒)鲜于氏,鄱阳郡(今江西波阳县)人。初服食修道法,曾入山采药,拾得五色幡眊,又于地中得石玺。大同元年(535),聚结门徒起事,杀广晋令王筠,改年号
见“过折”(757页)。
※奚族之一部分。唐代末年※契丹崛起,奚族为其所役属,后因不堪受虐,部分西迁妫州(今河北怀来)北山投唐,称“西部奚”,余部自阴凉河(今内蒙赤峰南锡伯河)移居古北口外琵琶川(今辽宁建昌县境)一带,称“东部
?—779唐代回纥汗国第三代可汗。又作牟羽可汗。名移地健。药罗葛氏。※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磨延啜次子。唐乾元元年(758)娶仆固怀恩女。次年父卒,嗣立,建号爱登里罗汨没密施颉登密施合俱录毗伽可汗(译意为
见“哲博伯克”(1858页)。
亦作“溪洞”。参见“峒”(1646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北周律令”(534页)。
明宣德二年(1427)二月,雄摩等十五寨布朗族因不堪官府和土官的欺压和征索,聚众起义,杀顺宁(今云南凤庆)十夫长阿茂等并土兵80人。清廷发云南官军、大侯等4长官司及顺宁、鹤庆2府土兵,委都督同知沐昂等
见“潢河”(24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