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斗
见“杜度”(960页)。
见“杜度”(960页)。
?—1692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顺治六年(1649),补理藩院笔帖式,奉命调蒙古兵二万征叛镇姜瓖,解大同之围。升员外郎。十八年(1661),分袭伯父尼堪三等阿达哈哈番,以平察哈尔部布尔尼叛有功,升
古州名。西魏置,治所在今甘肃岷县。隋大业(605—618)初废。唐武德元年(618)复置。四年(621),为总管府,管岷、宕、洮、叠、旭5州。八年(625),吐谷浑入扰此州,并请与唐互市于承风岭。贞观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
见“王忠”(201页)。
唐代吐谷浑叛臣。其先世原为白部鲜卑人,后融入吐谷浑。龙朔三年(663),在吐蕃禄东赞率军大举进攻吐谷浑时,叛投吐蕃,尽言吐谷浑虚实,致使吐蕃破其国,迫吐谷浑王诺曷钵遁走凉州,吐谷浑亡。永隆元年(680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部落首领莫侯领部而得名。原居于苑川(今甘肃兰州东),拥众2万余落。西晋末十六国初,为乞伏鲜卑乞伏述延击破,并入乞伏部。参见“陇西鲜卑”(1255页)。
古城名。又称绥来县南城。位于新疆玛纳斯河东岸准噶尔旧城阳巴勒噶逊附近。乾隆四十二年(1777)建。城周3里5分有奇,高1.6丈。分设4门:东延旭、西巩遐、南丽端、北宁漠。与※康吉城南北相对,互相雄峙。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高宗弘历为纪念平定大小和卓木而撰。铭文以满、汉、维3种文字镌刻。记叙布拉呢敦和霍集占在伊西洱库尔淖尔被击败及逃奔巴达克山经过。原碑立于淖尔东北岸,光绪十七年(1891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普速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兀鲁罕河等八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恰库卫,并说清代有恰库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