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罗伏跋豆伐可汗
简称“伏跋可汗”。即“丑奴”(403页)。
简称“伏跋可汗”。即“丑奴”(403页)。
见“耶律娄国”(1317页)。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
见“泥伏沙钵罗可汗”(1515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新唐书·南蛮传》谓:“乞讬主马”,即掌管马匹之官,由最高军政大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两晋时期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氏所建政权。其先祖杨腾(一说杨驹)为部落大帅,勇健多计略,于汉建安年间(196—220)始居仇池(今甘肃成县西北)之地。西晋元康六年(296),杨茂搜率部众自
清代开发新疆的措施。新疆古称西域,自西汉以来历代都有屯田,但规模均不及清代。清屯政创设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统一天山南北后,始大规模兴屯。垦区遍及天山南北,尤以天山北
元代管理地方寺院僧尼事务之官署名。元初置宣政院(初名总制院),命帝师(藏传佛教萨迦教派高僧)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至元二十八年(1291),于杭州设行宣政院。至大四年(1311)罢
西夏监军司名。建年不详。驻地在清远军城(今宁夏中卫县东南),防卫首都以南要冲。
见“阿布勒班毕特”(1241页)。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