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钦·把巴丹增
历算学家。藏族。19世纪中晚期人。建于明崇祯时甘肃天堂寺(又称扎西达吉林寺,位于今天祝藏族自治县西部永登之天堂)之高僧。表于历算之学,著有时宪历书《汉历发智自在王篇》(手写本21页),对运算步骤之先后进行了调整,内容亦有所增补。另著有《黄历编制法》(手写本21页),专门介绍时宪历民用历书的编制方法。
历算学家。藏族。19世纪中晚期人。建于明崇祯时甘肃天堂寺(又称扎西达吉林寺,位于今天祝藏族自治县西部永登之天堂)之高僧。表于历算之学,著有时宪历书《汉历发智自在王篇》(手写本21页),对运算步骤之先后进行了调整,内容亦有所增补。另著有《黄历编制法》(手写本21页),专门介绍时宪历民用历书的编制方法。
民国期间新疆塔城县发行的货币。有纸质和布质两种。纸质共有二十两、十两、五两、三两、一两(以上主币,下为辅币)、五钱、二钱、一钱8种面额。民国元年(1912)至六年(1917)塔城参赞署发行,共2565
见“别乞”(3) (1069页),“妣吉”(1260)页。
散曲集。元代畏兀儿文学家※贯云石(1286—1324)撰。1卷。云石,本名小云石海涯,字浮岑,号酸斋,又号芦花道人、成斋、疏仙等。能骑射,精通汉语,善草隶书,工诗文,尤以散曲驰名。元人称散曲为“今乐府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拉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兀兰等处女真首领乞剌尼、纽邻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亦儿古里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约在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城)附近。
明代苗族土官。贵州乌罗答意(今松桃境内)人。苗族。永乐三年(1405),受湖广都指挥谢凤等招谕,与答意等五寨※生苗内附,并刻箭为誓。明廷设答意长官司,以其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并蠲其民租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领主※召片领的侍从。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150挑(每挑约合50斤)。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专指为主人围庄稼地栅栏的人役。一般由男性服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
十六国之一。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氏所建。晋太兴二年(319),石勒自称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统有24四郡,29万户。屡败晋军及周邻诸部,据有冀、并、幽州及
高句骊国始祖朱蒙初建国之地。一说其为地名,即《好大王碑》中的“沸流谷”,在今辽宁桓仁县东北富尔江注入浑江处附近(或说沸流谷为吉林省集安县通沟地面,即县治一带)。有说其为水名,即沸流江(水)的别称,并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