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木林达尔达克
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光绪五年(1879),继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位。俗称“大胡子王”。十七年(1891),以金丹道教起事,将家迁召格图。本人遭义军包围,且战且退,单骑突围逃生。清政府派直隶提督叶志超率兵平息金丹道。他以作战勇敢,为前锋,于十八年(1891)升为昭乌达盟盟长。因耗巨资大兴土木,修建府邸,加重11旗的负担,遭各旗要员控告。二十四年(1898),清廷以“扰累属下”,违例科派罪,革去札萨克及盟长之职。二十七年(1901)在北京逝世。
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光绪五年(1879),继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位。俗称“大胡子王”。十七年(1891),以金丹道教起事,将家迁召格图。本人遭义军包围,且战且退,单骑突围逃生。清政府派直隶提督叶志超率兵平息金丹道。他以作战勇敢,为前锋,于十八年(1891)升为昭乌达盟盟长。因耗巨资大兴土木,修建府邸,加重11旗的负担,遭各旗要员控告。二十四年(1898),清廷以“扰累属下”,违例科派罪,革去札萨克及盟长之职。二十七年(1901)在北京逝世。
渤海王国僧人。入唐学经,从师应公。唐元和八年(813)秋,与日本留唐学问僧灵仙遇于长安(今陕西西安市),议论投契无间。长庆二年(822),灵仙入五台山求法,居铁懃寺。五年,贞素携日本寄灵仙之百金及书信
见“移涅可汗”(2069页)。
见“叶密立”(539页)。
见“质孙宴”(1467页)。
见“噶尔丹”(2499页)。
?—1150金大将、开国功臣。又作撒离合、撒喇喝,亦名杲。女真族。完颜氏。安帝跋海(洋海)六代孙,胡鲁补山之子。雄伟有才略,为太祖阿骨打钟爱,常随从于军中。曾被世祖劾里钵收为养子。天会五年(1127)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为五种土弁之一。以当地豪强充任,颁给印信、号纸,秩从三品。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缉捕盗贼,追究抢掠,按例进贡,统帅土兵,随官军征战。其承袭、革除、升迁、降调
书名。全称《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前集60卷,附新集,不分卷,两册。元朝官修,汇集圣旨条画、律令格例及司法部门判例等档案材料的总集。前集收录的材料,起中统元年(1260)迄延祐七年(1320),新集所辑
蒙古汗国政区名。元太宗于乙未岁(1235)建(一说建于太宗五年,1233)。治所故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或说在前苏联乌苏里斯克(即双城子)相对的克拉斯诺雅尔山城;一说在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境;有说为今辽宁开
元朝大臣。元代河西(西夏)人。释教江南(一作江淮)总摄※杨琏真加子。得宠信,受封为宣政院使,掌管吐蕃地方军政事务。至元二十八年(1291),父坐右丞相桑哥之党获罪。三十年(1293)二月,免宣政院使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