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公
又称“三伯公”。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种巫师。多为中老年男者,受汉族道教的影响,声称能用道法驱邪恶,保平安。村寨有人得病,被请来作法。作法时身穿长道袍,设神案,案上摆有香炉、木偶像、查鬼茭杯、赶鬼鞭、封鬼印章等,口吹牛角,手摇铜铃并用海南话念道经,还得宰杀猪牛羊鸡等祭鬼神。驱鬼时常以卜茭杯诬陷穷人为“禁公”、“禁母”。除在病人家吃喝外,还得索取一定财物作报酬。解放后逐渐革除。
又称“三伯公”。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种巫师。多为中老年男者,受汉族道教的影响,声称能用道法驱邪恶,保平安。村寨有人得病,被请来作法。作法时身穿长道袍,设神案,案上摆有香炉、木偶像、查鬼茭杯、赶鬼鞭、封鬼印章等,口吹牛角,手摇铜铃并用海南话念道经,还得宰杀猪牛羊鸡等祭鬼神。驱鬼时常以卜茭杯诬陷穷人为“禁公”、“禁母”。除在病人家吃喝外,还得索取一定财物作报酬。解放后逐渐革除。
①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太宗武帝李雄年号。304—306年,凡3年。 ②后燕世祖成武帝慕容垂年号。386—396年,凡11年。 ③唐代渤海国宣王大仁秀年号。818 (一说819)—830 (《旧唐书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①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号噶尔玛岱青和硕齐。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弟墨尔根岱青长子。康熙年间屡遣使向清廷纳贡,获厚遇。因部落繁盛,势力较大,二十二年(1683),清廷允其贡使与噶尔丹、阿玉奇等各部
参见“守塞羌”(902页)。
西夏初期高僧。被封为国师。天授礼法延祚元年(1038)奉景宗元昊敕,主持译经,将汉文佛经译为西夏文,开西夏译经先河,对西夏佛教发展有重大贡献。或为龟兹人。
傣语音译,意为“村寨”。云南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的自然村。每村7—8户到70—80户不等。一个村赛基本上就是一个农村公社,但已演变成封建领主政权的基层组织。曼的头人称“波曼”(寨父)、“咪曼”(寨母),
古水名。所指众说不一,主要有四说:或认为是嫩江下游西岸支流绰尔河;一说是嫩江中游支流阿伦河;有说是阿伦河南之音河;旧说为济沁河。南北朝时,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市)入室韦族境途经此水。
独龙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替人祭神驱鬼的巫师。过去独龙族生产力低下和缺乏自然科学知识,遇有天灾人祸都得请人祭神驱鬼,信仰万物有灵。不是专业宗教人员,都参加生产劳动。但每次杀牲祭神驱鬼后,除了和大
湖名。位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东北部金沙江西岸小凉山地区。若干古部落以此为名,如“马湖蛮”、“马湖路三十七部蛮”。历代王朝亦多用此名设治,如蜀汉置马湖县,元至元十三年(1276)设马湖路,明洪武四
?—1705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和托辉特鄂托克首领。又作根敦。号额尔克岱青。博尔济吉特氏。硕垒乌巴什孙。康熙二十五年(1686),札萨克图汗部台吉罗卜藏额璘沁逃奔准噶尔后,众无主,受命辖其众,授札萨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