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里
见“哈烈”(1630页)。
见“哈烈”(1630页)。
见“奥屯良弼饯饮碑”(2255页)。
元朝官员,字用文,又名那木罕,河西人,唐兀氏。先世以千户镇庐州,遂家焉。世袭千户职,以其才能被荐除庐州路治中,又改福州路,曾以谕降盗寇之功迁同知,又迁理问,治理永福、罗源2县及泉州事,擢行省郎中、潮州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
?—1589明代畲族起义首领。畲族。福建兴化(今莆田)人。万历十七年(1589)因不堪忍受地主官吏压榨,与柯守岳等人,以“游天王定江山定万民”为号召,“饰以鬼面,长髯大耳”,竖黄旗发动福建兴化、仙游等
即“大如者室韦”(97页)。
明代西北卫所名。洪武四年(1371)正月置。治所在今甘肃岷县。属河州(今甘肃临夏)卫。时何锁南普为河州卫指挥同知,下置千户所8,此即其一。
见“太悉伏”(273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察克布拉克接本部中末后旗界,西至讷固尔格图乌苏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南至温都尔哈喇陀罗海接土谢图汗部左翼中旗界,北至库特肯额里雅山接车臣汗旗。有佐领3。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