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回疆则例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运河名。亦名“陡河”、“南渠”。位于岭南西道桂州地(今广西临桂县会仙圩)。始建于唐武后长寿元年(692)。此工程分相思江水为东西两流,分别经过东、西两陡河,使东流注入漓江;西流至大湾通黄桥河,再合永福
?—661?唐代回纥第四代首领。药罗葛氏。※吐迷度之子。初为左屯卫大将军、翊卫左郎将。贞观二十二年(648),父死后,被唐封为左骁卫大将军,大俟利发、使持节、回纥部落诸军事、瀚海都督,袭父所领。永徽二
?—1872清同治年间新疆回民起义首领。又名妥明,经名达吾提。陕西人(一说甘肃河州人)。回族。初在甘肃任阿訇。同治元年(1862)回民起义爆发后,曾游历宁夏金积堡、甘肃河湟,至新疆乌鲁木齐,被该地提督
回族族谱名。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咸丰五年(1855)、光绪七年(1881)、三十三年(1907)五次重修。1913年付印
参见“九姓回纥”(36页)。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玛沁县。初名“扎西功德林”(吉祥广安寺),后改名“甘丹扎西迥尼”(具善吉祥源地),又称“嘉祥寺”。青海黄河沿岸最著名之格鲁派寺院。为色拉寺属寺。乾隆三十四年(1769),由在色拉寺
?—1309元朝大臣。蒙古克烈氏。湖广行省左丞相※也先不花第五子。初事成宗铁穆耳,掌宿卫事。出任海北海南道宣慰使、都元帅。以威望素著,为诸族帖服。黎族首领王高等以20余洞归附,输贡税。后以省亲辞职。武
见“拔都”(136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福山卫同作斐森卫
见“灌奴部”(25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