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洪达
突厥汗国官名。常见于西突厥诸部,与※俟利发共同评议国事,参预决策和政务处理。《隋书·西突厥传》:其“官有俟[利]发、阎洪达,以评议国事。”
突厥汗国官名。常见于西突厥诸部,与※俟利发共同评议国事,参预决策和政务处理。《隋书·西突厥传》:其“官有俟[利]发、阎洪达,以评议国事。”
见“丹白尼玛”(377页)。
1755—1796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瑶林。大学士傅恒之子,清高宗孝贤皇后之侄。乾隆三十五年(1770),由三等侍卫擢头等。后授户部右侍郎、镶黄旗满洲副都统。三十八年(1773),从定西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中部。牧地介潢河、老哈河之间。东界阿噜科尔沁旗,西界克什克腾旗,南界敖汉旗,北界巴林旗。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兀良哈卫外藩,至成吉思汗弟斡赤斤后裔巴颜岱洪果尔,
高句骊族5部之一。亦称南部或前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其分布区在5部中的内部之南,故名。约有今朝鲜平安道一带地。贞观十九年(645),唐太宗征高丽,其部傉萨(比唐都督)高惠贞与
?—1153金宗室、大臣。本名梧桐。女真族。完颜氏。辽王※完颜宗干子,※海陵王弟。皇统七年(1147),为左副点检,转都点检。九年(1149),为会宁(今黑龙江阿城县南白城)牧,改左宣徽使。海陵王篡位
见“绥可”(1970页)。
见“也速该”(141页)。
清统治者从分散和孤立蒙古的目的出发,除在蒙古地区推行盟旗制度,分别建立蒙古八旗、游牧八旗、总管旗、札萨克旗,限制其辖境,封锁其疆界,使之成为互不相属,不通往来的小块封建领地外,并对蒙古实行封禁政策,限
1182—1251乌思藏著名高僧。藏传佛教萨迦教派萨斯迦五祖之第四祖。出身于藏地区萨斯迦款氏家庭。原名班丹顿朱,幼从师受戒,出家学法,改名公哥监藏(又作贡噶坚赞)。宋嘉泰四年(藏历木鼠年,1204),
1872—1942近代白族爱国学者和诗人。字星海,号弢父,晚年自号僒翁。云南剑川县人。自幼聪敏,勤奋好学。及长,关心时事,敢于评论时弊。光绪二十年(1894),至昆明应乡试,因在试卷中放言时务,被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