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哈玛特
见“玛罕木特”(453页)。
见“玛罕木特”(453页)。
地名。亦作扎雅,会典名扎雅庙。即今察雅县。东至贡县,南界宁静,西北抵硕板多,北邻昌都。原为喀木辖地。唐初隶于吐蕃,后地方纷乱,各为部落,元为喇嘛教领地,明代封黄教喇嘛高举札巴江错为大善法王,于烟袋塘建
1177—12257蒙古国军事将领。又译拙赤、珠齐、述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长子。母孛儿台尝为蔑儿乞部所掠,救归,分娩于途,故名“术赤”,意为“客人”。骁勇善战,自幼随父征战。宋嘉泰四年(1204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岭西部。由隋以前的北室韦分解而来。《旧唐书》称该部位于婆莴室韦东,分布在今小兴安岭北段西侧纳谟尔河流域(一说在外兴安岭南的西[昔]林木迪河源东)。为室韦中的强部之一。唐以后不见于
1906—1968蒙古族。汉名达锐荪。阿拉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阿拉善札萨克亲王塔旺布鲁克札勒长子。少时随父居北京。1931年返回阿拉善袭父爵,励精图治,成立阿拉善和硕特旗政府,发布禁烟、禁赌、禁娼等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译作阿达嘎洪。意为“下等人”。为阿拉特(平民)的最下层。多数人没有牲畜,生活贫困,无力缴纳牲畜和其他实物,成为领主征用劳役和兵役的对象,有的沦为奴仆,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
见“固勒扎庙”(1433页)。
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乾隆九年(1744),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内容为: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可酌量借给;打牲立期制,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按寨分班,每起多至10名
书名。全称《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前集60卷,附新集,不分卷,两册。元朝官修,汇集圣旨条画、律令格例及司法部门判例等档案材料的总集。前集收录的材料,起中统元年(1260)迄延祐七年(1320),新集所辑
即“葛逻禄”(2184页)。
藏语音译,意为“不变科巴”,或译为“无期科巴”,汉称“死科巴”。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农奴的等级之一。与西藏地区※“堆穷”(小户)相似,是头人、大寺庙和大活佛的附属户。终身被禁锢在份地上,世代为主人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