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大龙潭新石器晚期文化遗址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文化层中,出土三组六把石铲及一些残铲片和石片。石铲放置的位置很有秩序,几把并排在一起,刃部朝天。只有一把巨型石铲横卧在探沟南头石壁下。皆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学者推测为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石铲作坊。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文化层中,出土三组六把石铲及一些残铲片和石片。石铲放置的位置很有秩序,几把并排在一起,刃部朝天。只有一把巨型石铲横卧在探沟南头石壁下。皆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学者推测为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石铲作坊。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辽及元代诸王、贵戚、勋臣所领有的俘户和私奴。一作头下户。《辽史·地理志》:“头下军州,皆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俘掠,或置生口,各团集建州、县以居之”。视户数多寡,分置投下州、军、县、城堡,向本主及
1663—1737即五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后藏托嘉竹仓(今西藏南木林境内)。索朗旺扎之子。4岁被迎至扎什伦布寺坐床,拜格西罗丹为师。10岁能写作。16岁到拉萨,承五世达赖罗桑
毛南族传说人物。湖南常德府武陵县人。字超群,讳泽深,奶名僚。少时随祖移居河池州(今属广西)。明嘉靖元年(1522)中举,嘉靖二年(1523)进士。任庆远府河池知州。莅位3年,税银亏空,乃罢职归农,逃散
中国伊斯兰教派之一。又称“黑山宗”、“黑帽派”。17世纪初年起流行于新疆。始祖玛阿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伊斯哈克·瓦里(一称伊萨克)和卓。相传早年在汗·阿里克西柯尔克孜族聚居区布教,徒众喜冠黑帽,故名。宗
见“五色四夷国”(267页)。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
明代北方边陲驿站。在宣府镇(治今河北宣化,为明九边之一)城西10里。暖铺前有亭,“纹梁绣拱,彩绘焕然”。亭后有正厅5间,两庑倍之,亭南为中门,中门之外又有两庑,各3间,前为大门,缭以周垣,植以花木,宏
见“罗卧泼”(1416页)。
藏语音译。指旧时四川阿坝藏族牧区一些在富裕牧主家当牧工的人。多是自幼无依无靠者,在牧主家终年辛勤劳动,除吃穿以外,无任何报酬,有时还受主人虐待。大多终身在牧主家当牧工,是当地受剥削最深的阶层。
见“镇南关之役”(25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