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山名。参见“镇安公”(2510页)。
见“拓跋弘”(1356页)。
全称为《中华苏维埃中央人民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1936年5月25日中共中央以毛泽东主席的名义在延安发表的文告。文中提出:当前抗日人民红军的西进,是回族解放的大好时机,并宣布在民族平等的原则基础上,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山苏。原为地名,后演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峨山、新平、元江、双柏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又作工作地,藏语“列新”、“腊新”的意译。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庄园和部分※差巴,为役使※堆穷等的劳动力耕种其自营地(※俄新)或※差地,而给被役使者分予的,名义上用以抵作工资的土地。实际上此种土地的收入远不
反映黠戛向唐朝贡盛况之画卷。又名“王会图”。唐开成五年(840),黠戛斯军破回鹘,占领其牙帐时,遇见唐下嫁回鹘可汗的太和公主,当即遣达干10人护送公主返唐,途中被回鹘乌介可汗邀劫。黠戛斯可汗屡遣使至唐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扎尔里赤”、“扎尔里克齐”。蒙古语“扎里”(亦作“扎儿里黑”)意为“圣旨”,“赤”意为“司事人”,即书写皇帝圣旨的官员。《元史·兵志》:“书写圣旨,曰扎里赤。”蒙古建国前,“扎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28号卷子。此为残卷,共33行。经比勘,其内容与《达磨赞普愿文》相同,在文字上仅极个别的字形及断句的音节符号有微小差别。在对勘中,发现此愿文之起首,正是达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速古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蒙古语音译“阿尔巴齐”意为“当差人”。“宰桑”为汉语“宰相”之音译。阿尔巴齐宰桑是准噶尔承办鄂拓克、昂吉贡赋和差役的官员,定员4名。下领阿尔巴齐约百员,随其赴各处催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