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罗鼐传
书名。清代藏文传记体历史和文学著作。朵喀·才仁旺杰著。成书于18世纪中叶。有拉萨藏文木刻版,现有汉文译本。内容叙述颇罗鼐一生所经历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其个人功绩。其中对康熙五十六年(1717)反击准噶尔军侵扰西藏之原因、经过和对西藏社会破坏情况,以及六十年(1721)组织阿里军平定阿尔布巴之乱,两大重要历史事件,记述尤为详尽。语言优美,文字通畅,为研究18世纪西藏历史和文学的重要史料。
书名。清代藏文传记体历史和文学著作。朵喀·才仁旺杰著。成书于18世纪中叶。有拉萨藏文木刻版,现有汉文译本。内容叙述颇罗鼐一生所经历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其个人功绩。其中对康熙五十六年(1717)反击准噶尔军侵扰西藏之原因、经过和对西藏社会破坏情况,以及六十年(1721)组织阿里军平定阿尔布巴之乱,两大重要历史事件,记述尤为详尽。语言优美,文字通畅,为研究18世纪西藏历史和文学的重要史料。
见“鲁日歌乐舞”(2268页)。
书名。清满洲镶黄旗萨迎阿任伊犁将军时部分奏折集。4卷。共收奏疏80篇。内容涉及道光末年新疆政治、经济、边务等事。叙事始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四月四日,止于同年七月五日。是研究当时新疆社会状况的重要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三年(1276),元军入江南,取临安(今浙江杭州)。十四年二月,诏以僧亢
位于新疆民丰县尼雅遗址西北3公里处。1959年发掘。为东汉时期夫妇合葬墓。棺木为胡杨木制成木箱,有短木腿4条。墓主已成腊尸,所着丝衣、织花、刺绣极精致,服饰具有特殊民族风格。随葬品有铜镜、木梳、弓箭、
见“脱古思帖木儿”(2083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1731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噶尔丹异母兄※卓特巴巴图尔子。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败亡后,青海诸部内附,以年幼,未至。四十二年(1703),受命进京朝觐,封多罗贝勒。五十四
即“塔布囊”(2157页)。
新疆哈萨克族旧婚俗之一。意为“转房”。妇女结婚后,如丈夫病死,要求改嫁,一定要先嫁丈夫兄弟。如无兄弟,则须嫁亡夫的叔伯兄弟,只有本家族无人娶时,方能嫁本氏族其它成员。因女子嫁至夫家,不仅为夫家中一员,
官名。元代始置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管理当地事务,明沿元制,四百户以下设此官,秩正六品,副长官从七品,为世袭土官。掌辖区内一切事务。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其承袭、革除、升降隶兵部。参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