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中律
清末教育家、文学家。一名仲律、字雪斋。甘肃兰州府全县(今榆中县)人。回族。咸丰三年(1853)乡试中举,同治十二年(1873)中进士,授知县。光绪(1875—1908)初任兰州五泉书院山长。娴熟儒家文化,精通伊斯兰教教义,持律甚严。文学造诣很深,其七律诗多写兰州风光,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其诗文存世部分收入《雪案拾遗》(1卷)。
清末教育家、文学家。一名仲律、字雪斋。甘肃兰州府全县(今榆中县)人。回族。咸丰三年(1853)乡试中举,同治十二年(1873)中进士,授知县。光绪(1875—1908)初任兰州五泉书院山长。娴熟儒家文化,精通伊斯兰教教义,持律甚严。文学造诣很深,其七律诗多写兰州风光,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其诗文存世部分收入《雪案拾遗》(1卷)。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
青海省方志。(清)杨应琚编撰。40卷。应琚,辽宁人,雍正十一年(1733)及乾隆元年(1736),曾两度出任西宁道。此书资料多为其在任时所集。约成书于乾隆十二年(1747)。二十七年(1762),有刻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锦州西南。清康熙二年(1663)置。治今辽宁兴城市。辖域东西215里,南北45里。东与北接锦县,西邻山海关,南至海。汉属徒河县地。隋属柳城县。唐属营州、瑞州。辽属严州兴城县、锦州,
清代学者。满洲镶黄旗人。姓吴查拉氏。字子端,号晚亭、黍谷山樵。康熙四十九年(1710)举人,授内阁中书。乾隆元年(1736),荐举鸿博,预修《明史》,纂《本纪》,充《明史纲目》纂修官。善诗文,工山水画
南诏时期在点苍山上修筑的大型水库。又名冯河。工程巨大,“岩壁耸削,潭嵌以石板,皆人力为之者,潭深莫测”。“更导山泉,共泄流为川”,使点苍山下万顷农田得耕种之利,如《滇南杂志》所云:“陂田藉以灌溉”。
?—1096宋代云南大中国国王。一作高升太。白族。大理人。※高智升子。大理国第十二世国王段廉义(1075—1080在位)时,为清平官兼九爽(省)之事,誉望日重,与父领有鄯阐(今昆明)及周围地区。宋神宗
①蒙古斡亦剌部贵族、元帝室驸马。至元(1264—1294)年间,尚元世祖忽必烈孙女脱脱灰公主为妻。一说其即是《元史·暗伯传》中所提的秃绵答儿。至元二十四年(1287),继乃颜乱后,曾参与诸王哈鲁(即哈
?—447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子。太平真君三年(442),封晋王,加车骑大将军。五年,督高平、凉州诸军讨吐谷浑慕利延。军至乐都(今青海乐都县),间道行抵大母桥,出其不意袭破之,使慕利延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清初白族学者和诗人。字瑶峰。云南鹤庆州(今鹤庆县)人。自幼勤勉,博览群书,工古文,善赋诗。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举,选学正。五十三年(1714),与佟镇、邹启孟共修纂《鹤庆府志》26卷,并收录其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