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思
元代景教徒。汪古部人。贝尼尔之子。至元十五年(1278),偕苏马从大都(今北京)出发,往耶路撒冷朝圣。途经霍山、宁夏、和阗、喀什噶尔、呼罗珊至巴格达。一度驻留于阿德比尔附近的圣马·米海尔教堂。十七年(1280),被总主教马·邓哈委为中国教区主教,并改名阿伯拉罕。翌年春,邓哈去世,在巴格达被推举为接替邓哈之总主教,且得到阿八哈汗承认,被称为阿伯拉罕三世。
元代景教徒。汪古部人。贝尼尔之子。至元十五年(1278),偕苏马从大都(今北京)出发,往耶路撒冷朝圣。途经霍山、宁夏、和阗、喀什噶尔、呼罗珊至巴格达。一度驻留于阿德比尔附近的圣马·米海尔教堂。十七年(1280),被总主教马·邓哈委为中国教区主教,并改名阿伯拉罕。翌年春,邓哈去世,在巴格达被推举为接替邓哈之总主教,且得到阿八哈汗承认,被称为阿伯拉罕三世。
即“讷都六设”(921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永乐五年(1407),与散金长官司同时置。隶云南都司。其地旧属麓川、平缅。时土蛮註甸八等来朝,请别设长官司,从之。命註甸八等为长官,各给印章。
参见“里”(1080页)。
见“绥可”(1970页)。
蒙古国和元代驿传的名称。用以称司驿的站户、站官及驿站。太祖成吉思汗时始置,太宗窝阔台时有所完善,由诸千户出站户、马夫,负责供来往使臣食宿和交通工具。共设37站,并设置从和林至察合台封地、拔都封地的驿道
哈萨克族三部之一。又称乌拉玉兹、乌拉玉斯(大玉兹)、大帐。 “大帐”或“大玉兹”,实际上势力较其余二部为弱。形成于哈萨克汗国时代。牧地主要分布于吹河、塔拉斯河流域及巴尔喀什湖南岸之七河地区。分辖乌孙、
蒙古族传统打击乐器。亦作恒格里,蒙古语音译,意为“鼓”。汉族称之为蒙古鼓。起源于元朝以前,流行于民间。元代,经改进装饰,纳入宫廷乐队,用于宴乐等。据《元史·礼乐志》载:“鼓,制以木为匡,冒以革,朱漆杂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
亦称上等司。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一等级。包括中书、枢密。用50两银司印。
见“乙息记可汗”(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