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南大王院
辽北面朝官机构之一。原为契丹迭刺部夷离堇。天赞元年(公元922年),太祖以迭刺部势强难制而析为北院、南院,分置夷离堇。太宗时升北、南院夷离堇为王,因设北大王院和南大王院,分置大王、知大王事及都统军司、详隐司、都部署司等官职与机构。多以皇室亲近贵族充任。掌本部族军民之政,而以均赋役、劝耕等事为主,故史称“北南二王视户部”。
辽北面朝官机构之一。原为契丹迭刺部夷离堇。天赞元年(公元922年),太祖以迭刺部势强难制而析为北院、南院,分置夷离堇。太宗时升北、南院夷离堇为王,因设北大王院和南大王院,分置大王、知大王事及都统军司、详隐司、都部署司等官职与机构。多以皇室亲近贵族充任。掌本部族军民之政,而以均赋役、劝耕等事为主,故史称“北南二王视户部”。
见“中英烟台条约”。
又称曹州教案。德国传教士在山东巨野被杀案件。甲午战争后,德国从法国手中夺得了天主教海外传教保护权,在山东南部建立了天主教南境总堂,随即在曹州府发展教会势力,唆使教徒欺压无辜平民,激起活跃于曹州的大刀会
周厉王统治期间,贪婪暴戾,任用荣夷公实行“专利”,即以国家名义垄断山林川泽,不准国人利用谋生,借以盘剥人民。这种作法是违背周族人共同享有山林川泽之利的古老典章制度的,因而《国语·周语》又说“厉始革典”
魏、蜀、吴三国割据局面。参见“魏”、“蜀”、“吴”。
唐代地方军政机构。魏晋以后,曾设“都督诸州军事”之职,总揽所辖区域军政民政。北周至隋,改称“总管”。唐代恢复都督名称,并设都督府。都督府分大都督府、中都督府、下都督府三类。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唐改
清代的文字狱案之一。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满洲隆科多的党人礼部侍郎查嗣庭出为江西考官,出题有“维民所止”四字,清政府认为是去掉“雍正”二字之头,下查嗣庭狱。查嗣庭在狱中病死,又下令戮其尸。其亲属
元代进行蒙古字教育的学校。忽必烈即位后,以八思巴为国师,创制蒙古新字,于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颁行。同年七月,置诸路蒙古字学。十二月,中书省颁行学制,命诸路、府官僚子弟入学,规定上路、下路为二人,
从八王之乱到西晋灭亡,中原地区有八十万人南迁。南迁人口,多以宗族或乡里关系相聚而居,保持原籍贯,时称之为“侨人”。东晋朝廷为控制侨人,维护南迁的世族地主利益,遂在侨人居住集中地区设置与侨人籍贯同名的州
又名白莲社、白莲会,佛教净土宗的一个支派。始创于南宋,入元后传播日广。起初,其首领得出入宫廷,其信徒亦受官府保护。后来,在流传过程中,该教又吸收了明教、弥勒教的若干成分,由宣扬“弥陀出世”,进而宣扬“
我国古代国君分封诸侯的制度,从西周开始实行。周人在灭商和东征胜利后,为便利于对征服地区的控制,也为了拱卫周王室,乃大规模地分封王室子弟和亲戚、功臣到征服地区,授予他们被征服地区的土地和人民,使其按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