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之狱
明代党狱。胡惟庸(?——1380年),定远(今属安徽)人,元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归朱元璋于和州(今安徽和县),为元帅府奏差。后历任主簿、知县、通判、太常寺卿、中书省参知政事。洪武六年(公元1370年)至洪武十三年间,任左丞相,专权树党,直接威胁皇权。洪武十三年,以“谋不轨”罪被杀,罢中书省。秦汉以来行之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朱元璋借此大兴党狱,洪武二十三年,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吉安侯陆仲亨等以伙同胡惟庸图谋不轨罪被杀。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三万余人。
明代党狱。胡惟庸(?——1380年),定远(今属安徽)人,元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归朱元璋于和州(今安徽和县),为元帅府奏差。后历任主簿、知县、通判、太常寺卿、中书省参知政事。洪武六年(公元1370年)至洪武十三年间,任左丞相,专权树党,直接威胁皇权。洪武十三年,以“谋不轨”罪被杀,罢中书省。秦汉以来行之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朱元璋借此大兴党狱,洪武二十三年,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吉安侯陆仲亨等以伙同胡惟庸图谋不轨罪被杀。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三万余人。
秦汉时期征派到边疆服兵役的七种人。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曾征发逃亡犯人、赘婿和商人去攻取陆梁地(即五岭),设桂林、象、南海三郡。汉武帝时派贰师将军李广利伐大宛,发七科谪给贰师将军运军粮。这七
秦国先公讨伐西戎的战争。据《史记·秦本纪》记载,周厉王无道,西戎反叛周王室,灭掉居于犬丘的秦的另一支系大骆之族。周宣王即位后,任命非子曾孙秦仲为大夫,讨伐西戎。秦仲伐西戎失败,反为西戎所杀。宣王复命秦
南宋钟相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所建政权。参见“钟相、杨么起义”。
宋初收缴藩镇节度使兵柄的事件。藩镇割据是唐末五代以来国家分裂,社会战乱不安的重要原因。宋初节度使仍握有地方军事、财赋与民政之权,很不利于封建中央集权统治和国家统一局面的巩固。开宝二年(公元969年),
清末湖北革命团体。1908年12月13日(光绪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武昌新军中的革命党人杨王鹏、黄申芗、钟琦等将湖北军队同盟会改组为群治学社,钟琦任社长,以“研究学问,提倡自治”为名,继续在新军中进行
战国时,齐、魏、韩三国联军于垂沙(今河南唐河西南)打败楚国的战役。周赧王十四年(公元前301年),齐将匡章、魏将公孙喜、韩将暴鸢率三国联军进攻与秦结盟的楚的方城(今河南叶县西南),楚将唐昧(一作唐蔑)
两汉时代,封建国家掌握有大量国有土地,在动乱年代或灾荒饥馑岁月,为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朝廷把公田租借给贫民进行生产,收取租税,称为假民公田。接受假田的对象有流民、郡国贫民、无田者。田地有公田、游猎地、
辛亥革命时期南北议和代表讨论对清帝退位后的“处置”问题,制定出《关于大清皇帝辞位后之优待条件》八款,主要内容是:清帝逊位后其尊号永存不废,民国待以外国君主之礼;皇室岁费每年四百万元由民国拨给;清帝暂居
宋元间一次重要战役。元军攻占襄阳(今湖北襄樊)后,南宋命张世杰率兵固守郢州(今湖北钟祥),封锁汉水。同时增修加固鄂州(今湖北武昌)一带城垣工事,控扼长江咽喉。咸淳十年(公元1274年),元军出襄阳,绕
东晋收复北方失地的军事行动。东晋穆帝时,桓温任荆州(治今湖北江陵)刺史,曾先后三次北伐。第一次在永和十年(公元354年),桓温率步骑兵四万余人,攻克上洛(今河南商县),并攻入关中,进驻灞上(今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