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经大义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民政之纲要;第三篇,民政之机关;第四篇,民政之根本。每篇之下又分出一些细小节、目,以经文、经说来附会其说,又夹杂一些清末从西方传过来的新名词,且在每段之下加以案语来发挥其说。其书之梗概大略如此。本书有广州排印本。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民政之纲要;第三篇,民政之机关;第四篇,民政之根本。每篇之下又分出一些细小节、目,以经文、经说来附会其说,又夹杂一些清末从西方传过来的新名词,且在每段之下加以案语来发挥其说。其书之梗概大略如此。本书有广州排印本。
八卷。明郑若庸(约1535前后在世)撰。郑若庸,字中伯,号虚舟。江苏昆山人。生卒年不详。年十六为诸生,以任侠不羁被斥,隐于支硎山,后为赵王厚煜所聘,为之著书。著有《蛣蜣集》、《北游漫稿》、《美隽》等。
四卷。清刘权之(1739-1818)撰。刘权之字德舆,号云房。湖南长沙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嘉庆初任左都御史,上书反对地方官借采买仓谷,贪污自肥。嘉庆七年(1802)以吏部尚书兼军机大臣,
五篇。清洪榜撰。榜字初堂,安徽歙县人,乾隆举人,赐内阁中书,三十五岁卒。此书分明象上、明象下二篇,又有述赞上、述赞中、述赞下三篇,凡五篇。其明象至损益而止,似未卒业。洪榜少有文采,与其兄洪朴齐名,世称
八卷。罗福颐撰。罗福颐,详见《印谱考》条。本书的旧名为《国朝金文著录》,系王国维所著,专录清代著录金文之书而成,共录四千二百九十五器。其书成于1914年。1927年王国维自尽后,罗福颐又就其表添入《愙
一卷。汉郑众(详见《周官解诂》)撰,清马国翰辑。汉平帝下诏命令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都按照礼来娶迎,立轺併马。(见《通典》五十八。)可见,汉人时曾经杂定婚礼,是书有百官六礼辞,可能
七卷。清郭麟(1767-1831)著。郭麟字祥伯,号频伽,江苏吴江人。诸生出身,家贫,怀才不遇。客居江淮间,晚居嘉善至终。著有《灵芬馆诗集》、《樗园消夏录》等。郭麟在清代词坛地位很高,可与陈维崧、朱彝
十二卷,葛震(见《诗史》条)撰。葛震康熙年间著成《诗史》一书,为读史者方便之见,清人曹荃为其作注,成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遂改书名为《四言史征》。此书在清代有内府藏本。
二卷。又名《国老闲谈》。宋王君玉撰。王君玉生卒年、字号,生平仕履情况均不详。此书旧本题夷门隐叟王君玉撰,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题“夷门君玉撰,不著姓。”《宋史艺文志》与《直斋收录解题》作《国老闲谈》,
五卷。清纪大奎撰。大奎字慎斋,江西临川人。此书凡五卷,首列《礼记》月令,次采《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编,以为或谓周公作月令,或云吕氏所作。然《吕氏春秋》十二纪皆首列月令,故其文殊不类。又谓《史记》、《汉
一卷。也称《栾城先生遗言》。北宋末南宋初苏籀(生卒年不详)撰。苏籀字仲滋,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南宋建立后移居婺州(今浙江金华)。北宋大文学家苏辙之孙,苏迟之子,官至监丞。苏籀十余岁时即随祖父苏辙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