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鹊别集
二卷。明卢宁撰。生卒年不详。卢宁字献子,号冠岩,南海(今广东)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官至登州府知府。受业黄佐之门,佐乐典序即卢宁所作。此集中所收官南京刑部时讲学新泉精舍之作,是门人程子明所刻。守登州,所属黄县知县刘珙又重刻。因宁先有《五鹊台集》,故此以别集名。共诗一卷,文一卷,皆凑泊成篇,不能入格。
二卷。明卢宁撰。生卒年不详。卢宁字献子,号冠岩,南海(今广东)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官至登州府知府。受业黄佐之门,佐乐典序即卢宁所作。此集中所收官南京刑部时讲学新泉精舍之作,是门人程子明所刻。守登州,所属黄县知县刘珙又重刻。因宁先有《五鹊台集》,故此以别集名。共诗一卷,文一卷,皆凑泊成篇,不能入格。
四卷。清石球(约1766年前后在世)撰。石球字鸣虞,嘉定(今上海)人,生卒年均不详。石球工诗,其近体诗颇有风致,而骨格未坚。徐树绅序称球自评生平踪迹,少所涉历,无瑰伟奇特之观,故亦罕沈博绝丽之作。该书
①十四卷。明王蓂(生卒不详)撰。王蓂,字时祯,金溪(今江西省金溪县)人,明景泰二年(1451)进士,官至浙江按察使。《忠义录》从历代史传搜罗有关忠义事迹,分类编排而成,以伯夷以下597人为上,张良以下
一卷。清徐养原(生平事迹见《管色考》条)撰。此书首录《晋书·律历志》所载荀勖校笛律,以下又录荀勖问协律中郎将列和笛律之辞。荀勖依典记用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之法,制十二笛像。徐氏将其录出,予以剖析。书后附
一卷。清汪文台(1796-1844)撰。文台有《十三经校勘记识语》,已著录。此书为文台读《淮南子》时,初录校语于简端,去世以后,由其子缮写校语示黄彭年,彭年命人详校,统一体例,刊附崇文书局本之后。由于
一卷。清何西夏撰。本书卷首有序。在注释体例上,分《虞书》、《夏书》、《商书》、《周书》来分别加以解释。对每篇或释大义,或只解释一字一句,均出于己意,没有引用他人之说,但大多解释肤浅,没有什么新意的阐发
九卷。清杜诏(1666-1736)撰。杜诏,字紫编。江苏无锡人。少时曾从严绳孙、顾贞观游,得其指授。康熙四十四年(1705)玄烨南巡。诏迎銮献诗,特命供职内廷。康熙五十年(1711),举人,翌年钦赐进
一卷。清洪良品撰。此书作于《古文尚书辨惑》、《释难》、《析疑》三书之后,故名“謄言”。此书可能是洪良品的门人萨廉官国子祭酒时,以“孔传二十五篇古文与孔疏二十四篇真伪辨”命题课士,而把答卷交洪良品评阅,
一卷。马其昶(1855-1930)撰。马其昶字通伯,晚号抱润翁,安徽桐城人。参与纂修《清史稿》,著有《抱润轩文集》、《毛诗学》等。是书为马其昶所撰《三经谊诂》之一,自序谓“孝经为圣人已乱之书”,用以“
二卷。清吴照(1755-1811)撰。吴照字照南,号青芝山人,南城(今属江西)人。乾隆间拔贡,官教谕。著作尚有《说文字原考略》、《老子说略》等。吴氏认为,求古人制字之意,必求之《说文》;而偏旁之意不明
一卷。著者不详。该书记吴三佳、尚可喜诸藩事迹,惟书中所记有极不切实处,且脱误甚多。现有《荆驼逸史》本、《明季裨汇编》本、《扬州十日记》合刻本,而以前本讹字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