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总论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明叶良佩(约1538前后在世)撰。叶良佩生平详见《周易义丛》(辞目)。据《天台志》称“良佩著有《海峰堂前稿》十八卷。”而此册乃天一阁抄本,仅有四十二页,皆为杂文。盖后人所摘录,而非其全集。
二十九卷。清汪廷儒编纂。汪廷儒,仪征人。此篇共二十九卷,分为:卷一至卷十江都人,卷十一,卷十二甘泉人,卷十三至卷十五仪徽人,卷十六至卷二十高邮人,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四兴化人,卷二十四至卷二十八宝应人,卷
一卷。清何其杰(生卒年不详)撰。其杰字俊卿,山阳(今江苏淮安)人。何氏自序云,同治十三年(1874)从京师返里,发现已就外傅的长孙炳森不会使用《说文解字》,正如黎永椿所说“少读《说文》苦难寻检”,“因
二卷。清李清植(1690-1744)编。清植字立侯,福建安溪人。雍正二年(1724年)进士,官至礼部右侍郎,系谱主之孙。谱主李光地(1642-1718),字晋卿,号厚庵,别号榕村,康熙九年(1670年
四卷。旧本题宋冯椅(详见《厚斋易学》)撰。四库馆臣认为该书当为《厚斋易学》的别行伪本。其考证说:冯椅原书,《宋史·艺文志》作五十卷,此本卷数悬殊。这是不相合的第一点。又朱彝尊《经义考》引《中兴艺文志》
十九卷。清朱骏声撰。朱骏声为清代著名文字训诂学家,所著以《说文通训定声》著称。生平见“说文通训定声”。《说雅》附《说文通训定声》后。自序曰:“循《尔雅》之条理,贯许书之说解,五百四十目纪之以形;十八部
十二卷。旧本题昆山顾炎武(1613-1682)撰。顾炎武字宁人,号亭林。自署江南昆山人。著述宏富。此书门类完全场屋策目,每日一篇。附以诸家杂说。似为应科举者抄录类书而成,或托顾炎武之名。
十二卷。汉服虔(详见《春秋左氏传解谊)撰,清袁钧(见《郑氏佚书》)辑。《左传》服注辑本有多种,此书为其中之一。辑者认为服氏书出于郑玄,即是郑学,其间虽略有不同,但大指不殊,因此辑录服氏注佚文,裒集为十
二十卷。清杨大鹤(约1693前后在世)编。杨大鹤,字九皋,号芝田,江苏武进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十八年(1679)进士,官至左春坊左谕德。本书于明马元调所刊《白氏长庆集》七十一卷本中采录十之三、四,删其
[孙]子曰:“善教者于本,不临军而变,故曰五教:处国之教一,行行之教一,处军之[教一,处阵之教一,隐而]不相见利战之教一。处国之教奚如?曰……孝弟良,士无壹乎?虽能射不登车。是故善射者为左,善御者为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