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狱龟鉴
见《折狱龟鉴》
见《折狱龟鉴》
六卷。《诗钞》七卷。清李邺嗣(1622-1680)撰。李邺嗣,原名文允,字杲堂(一字邺嗣),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顺治诸生,年十二、三能诗,有秀句。后受父亲牵连,下狱。自此绝意人世,借诗酒,以寄情
一卷。清廖燕(1644-1705)撰。廖燕字柴舟,广东曲江人。清初民间学者,著有《二十七松堂文集》十六卷。是书不依传注,自出新解。如“先行其言”章,注云:“行之于未言之先,言之于既行之后,则而后从之”
七十卷。明郑真(约1383前后在世)撰。郑真,字千之,乃元代学者郑觉民(字以道)之子,鄞县(今浙江宁波)人,自号荥阳外史,生卒年不详。成化《四明郡志》称其研究六经,尤长于《春秋》。洪武四年(1371)
二卷。清唐英(1683-1754?)撰。唐英生平详见《梁上眼》(辞目)。此剧为《古柏堂》传奇之一种。剧情故事来源于民间,元代杂剧就有《包待制勘双钉》,后来花部也每演以此案为内容的戏,名《钉金龟》。唐英
一卷。清何绍基(1799-1873)书。何绍基为清代著名书家,字子贞,号东洲,晚号猿叟。书学颜真卿,参以北魏《张玄墓志》及欧阳通、李邕笔法。遒劲峻拔,别具风格。其小楷于清代除刘文清外。罕见匹敌。道光十
一卷。清洪亮吉撰。洪亮吉(1746-1809),字君直,一字稚存,号北江阳湖(今江苏武进)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进士,授编修,督学贵州。嘉庆四年(1799),因上书批评朝政而得罪朝庭,谪戍伊犁。
前者六卷,后者十二卷。清陈宏谋(详见《湖南通志》)撰。是书乃宏谋官云南布政使时所刊,取真德秀《大学衍义》四十三卷,辑要为六卷;取邱浚《大学衍义补》一百六十卷,辑要为十二卷,盖为边远之士难购全书者而设。
一卷。清俞樾撰。此书为作者治易过程中所作札记,自称“未离训诂,然精义实多”(见自序),认为《周易》的“文言”部分实同于词赋中的“乱曰”,“乱,理也”。即总括文意,发明总旨之义,而《周易》中的“文言”附
六卷。清洪兆云撰。洪兆云字虞卿,湖北黄冈人。本书有其从子洪良品序。书之大要是按照九州的次序,汇集《禹贡》诸家解说。至于和《禹贡》不相吻合的,则全部收录于卷首,称之为“考辨略”。本书开篇还有《九州歌》、
八卷。《附录》一卷。《紫藤花馆诗余》一卷。清刘履芬(1827-1880)撰。刘履芬,字彦清,号泖生,江山(今浙江金华)人,任嘉定县知县时,县中发生逼孀致死一案,总督命严勘,刘无力使冤者昭雪,三次上司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