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刘书年撰。书年字仙石,河北献县人。此书共三十六条。其中如“献犧”一条,谓犧尊为牛形,角尊则为象形。犧音羲,献音宪,各读其本字,其义自明。司尊彝变犧为献者,朝践乃始献之礼。由于祀事始于献,故曰献
三卷。撰者不详。此书诸家书目均未著录,惟《四库全书》入子部小说家类存目。《四库全书总目》考:检勘全书,乃全载宋周密《齐东野语》第六卷至第十卷全文,且无一字异同,惟叙述次第稍有颠倒,因此该书是伪书。《四
二卷。清金崇城撰。金崇城,字卓峰,贵州黔阳(今属湖南省)人。官湖北知县。是书首有王履谦序及崇城自序。题曰家训,盖授自其父光旭,而又留以课子弟。其书依《朱子章句》,复于句下引诸儒之说以申其议,章句之后,
十二种,十二卷,清末民国罗振玉(详见《云窗丛刻》)编。丛书汇辑敦煌石室所出,而中土已佚之古籍,共十二种:《尚书顾命》、《沙州志》、《西州志》、《五天竺国志》、《温泉铭》、《沙州文录》、《别本心经》、《
①一百卷,首五卷,清吴熊光等修。吴熊光,安徽休宁人,官湖广总督。乾隆五十五年(1790),总督毕沅等延章学诚纂《湖北通志》,未及刊布。吴熊光复奏修之,书久未成,遂分遣幕友编辑,嘉庆九年(1804)成书
七卷。清沈嘉辙(约1729年前后在世)、吴焯、陈芒光、符曾(1688-?)、赵昱(1689-1747)、厉鹗(1692-1752)、赵信(1701-?)等同撰。沈嘉辙字栾城,焯字尺凫,曾字幼鲁,皆钱塘
五卷。清李绳远(1633-1708)撰。李绳远,字斯年,号寻壑,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由诸生入国子监,考授州同知,与弟李良年、李符皆有文名,时称“三李”。著有《獭祭录》五十卷、《正字通补正》二十卷等。
十二卷。明来集之(详见《读易隅通》条)撰。此书为来集之读书所得,随笔记录之文,不分门目,只是以类相从,鳞次栉比,俾可互证。甚为丛杂无次。且所采多为小说家言,如《拾遗记》、《洞冥记》等,不足为据。
八卷。清马其昶(详见《毛诗学》)撰。宋人研究《庄子》者,曾有王安石、苏轼、苏辙等人将《让王》、《盗跖》、《说剑》、《渔父》等四篇定为伪书。马其昶作《庄子故》据宋人之说而将如上四篇移于末卷而不加注释,又
一卷。清费廷璜(生卒年不详)撰。廷璜字玉如,长洲(今江苏苏州市)人。肄业于学古堂,是篇为学古堂之日课。是篇以《玉篇》比较《说文》,故名如此。《说文》问世于东汉以后,中历魏晋隋唐,为妄人俗手所改窜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