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明王材(生卒年不详)编。王材,字子难,江西新城人。嘉靖二十年(1541)进士,官至太常寺卿,掌国子监祭酒事。黎滩镇自宋绍兴中析置,故称黎川。此地宋以来人文颇盛。有关于此,元人虞集所作《新城学记》
一卷。明朱孟震(详见《河上楮谈》条)撰。此书是万历十三年(1585)朱孟震官四川按察使时所作,所以以浣水为名。浣水,即浣花溪。此书杂撮而成,往往不著时代,也不著出典。如并州士族好为可笑诗赋一条,本是《
三十七卷。清熊宝泰(生卒年不详)编辑。熊宝泰,字善惟,一字芸眉,安徽潜山人。此书为宝泰汇辑。计有熊良巩《西园遗稿》一卷、熊文泰《四十贤人集》一卷、熊宝泰《藕颐类稿》二十卷。外集为桂之《树轩别体诗》、《
一卷。清盛沅撰。盛沅,光绪时人,见《浚河事例》条。《宗孟庐行水三议》排印本。共一卷,分论四事。一拟乍浦开河设闸说。二浚治黄河议。三增议轮船浚河事宜。四江浙会同办理水利事宜说。其每篇之后,均附条例。虽仍
二卷。明秦镛撰。秦镛字大音,江苏无锡人。崇祯十年(1637)进士。历官清江知县,河南通御史。此书以《序卦》言义理而不及象数,因合先天、后天而求之。上经分五节,象阳。下经分四节,象阴。合上下为九以象乾之
①八卷,明黄蓥修,冯光浙等纂。黄蓥,江西赣县人,举人,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来任石埭县知县。冯光浙,石埭县司教。石埭县志自明弘治四年修后,已五十余年未经纂辑,且旧志历时既久,亦复残缺,无可稽考,黄
二卷。高拱撰。高拱(1512-1578),明河南新郑人,字肃卿。嘉靖壬戌(1562)进士,擢庶吉士,逾年授编修,累官文渊阁大学士。嘉靖四十五年(1566)由内阁首辅徐阶引荐入阁。隆庆元年(1567)与
一卷。清范士增纂辑。此卷以《礼记》成句解释《尚书》,如以“过则称已”解释“负罪引慝”;以“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解释“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以“制国用”解释“底慎财赋咸则三坏成赋中邦”;以“军法
八卷。清王时宪(约1723年前后在世)撰。时宪字若干,号禊亭。江苏太仓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由宜兴教谕改翰林院庶吉士。本编凡八集,一集一卷。分别名为《水边林下稿》、《桐溪稿》、《无隐林稿》
见《养老奉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