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顺义解
十九卷。清刘琴撰。刘琴字松雪,任丘(今河北任丘县)人,生卒年不详。乾隆元年(1736)举人,官至顺义县教谕。该书乃作者自雍正五年(1727)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积三十年之功而成,因其成于顺义县,故而名为“顺义解”。作者宗信朱子之学,故书中于朱子之说多有发挥。每章先标明章次,然后加以解说,每节之末又杂引先儒之说加以辨析。《序》中称其“一以紫阳(朱熹)为主,不敢稍背”。
十九卷。清刘琴撰。刘琴字松雪,任丘(今河北任丘县)人,生卒年不详。乾隆元年(1736)举人,官至顺义县教谕。该书乃作者自雍正五年(1727)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积三十年之功而成,因其成于顺义县,故而名为“顺义解”。作者宗信朱子之学,故书中于朱子之说多有发挥。每章先标明章次,然后加以解说,每节之末又杂引先儒之说加以辨析。《序》中称其“一以紫阳(朱熹)为主,不敢稍背”。
一卷。清徐石麒(详见《买花钱》)撰。杂剧《大转轮》共四折,取材于宋元评话中讼狱一类,写司马貌断狱之事。本书收于《垣庵词曲六种》本中。
一卷。英国慕维廉(1822-1900)译。慕维廉,英国伦敦会教士。1846年来华,在上海传教。著有《大英国志》、《中国与福音》等书,还译有《地理全志》等书。《地学举要》一卷共分子目十二条,其内容为:总
三卷。《文集》一卷。清郑重(约1673前后在世)撰。郑重,字山公,建安(今福建建安)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任靖江令,官至刑部左侍郎。著有《霞园诗集》、《文选集注》。是集包括诗三
一卷。清刘光蕡撰。刘光蕡治经,喜欢以古证今,只要能伸其政论,就不必求得合乎经旨。他在卷首“自序”中说:“泰西宪法精理,《尚书》二十八篇已阐之,而《立政》一篇,尤重用法,克知灼见以任人,博采庶言以为法。
二卷。《诗集》 二卷。清秦焕(?一1891)撰。秦焕,号文伯,江苏淮阴(今江苏淮安)人,咸丰十年(1860)进士,授户部主事。曾随贾桢办理团练。同治元年(1862)襄助晏端办理军务,因功加员外郎衔。后
三卷。清方朔撰。方朔,字小东,安徽怀宁(今潜山)人。是编有宋祖骏、潘祖荫、宗稷辰、沈兆沄书后,吴隐作跋。卷一为属于金属之跋,卷二、卷三为属于石属之跋。跋后所附各家题记,如翁方纲、何子贞之韩敕造孔庙礼器
见《类证活人书》。
八卷。明王谔编。王谔字秉忠,江苏江阴人。生卒不详。是书成于成化十年(1474)。选明一代之诗,自刘基以下凡数百家,而所录只七言律诗一体。盖用《唐诗鼓吹》例。《四库全书》列为存目。
见《桑子庸言》。
十五卷。明杜泾(生卒年不详)编。杜泾西安(今属陕西省)人。本书成于万历二十二年。分列十五门,可供制科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