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则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三十八卷。清袁翼(1788-1863)撰。袁翼,江苏宝山(今上海市)人,初名书培,字谷廉。道光举人,官知县。袁翼倜傥不群,剧谈豪饮,二赴礼部试,皆以醉酒而废。是集包括文集四卷,诗十二卷(其中前编六卷,
三十卷。唐代僧人道宣(596-667)撰。道宣是法名,其俗姓钱。原籍吴兴(今浙江省湖州市)人,另有人认为他是丹徒(今属江苏)人,或长城(治所在今浙江省长兴)人。曾为长安西明寺上座,参与玄奘译场,负责文
四卷,清何梦瑶修,刘廷栋续纂。何梦瑶,广东南海县人,雍正八年(1730)进士,雍正十三年(1735)至乾隆四年(1793)岑溪知县。旧志修于康熙间,雍正十三年,何梦瑶莅任四年,行将调离,念无遗县父老弟
七十二种,七百二十卷。民国卢靖(1856-1948)编。卢靖字勉之,号木斋,湖北沔阳人。光绪年间举人,官至直隶提学使。辛亥革命后在天津经营实业,并大量捐赠以振兴教育。著作有《割圆术辑要》、《万象一源演
二卷。不著撰人姓氏。此剧所演以周云妻娄金花为主,故标名为《金花记》。王国维《曲录》卷四据《传奇汇考》录《金花记》一本,注为明无名氏撰,疑即为此本。传奇梗概为:唐时有周云,字子龙,下第远游,久而未归,其
二卷。意大利高一志(1566-1640)撰。高一志,字则圣,曾用名王丰肃、王一元,字泰稳。意大利耶稣会士。1605年来华到南京传教,在该地建立第一座教堂。反教运动时被捕入狱,1617年被逐澳门。162
一卷。明蒋平阶撰。平阶字大鸣,明末松江华亭(今上海松江县)人,诸生。工诗文,辑有《东林始末》。此书为明毕自严(1569-1638)传记。自严字景曾,山东淄川人,万历进士,官至户部尚书。传中于毕氏行谊及
八卷。明焦竑(详见《支谈》条)撰。此书为轶事小说类书,体例仿《世说新语》。焦竑好友在为此书作的序中说:“吾友焦弱侯氏,具绝世资,于书无所不读,乃先得我心。披览之余,自羲轩以及胜国,凡言之可以企踵《世说
一百二十四卷。清陈廷敬(?一1712)、张廷玉等奉诏编修。陈廷敬,初名敬,字子端,泽州(今山西晋城)人。顺治进士。曾任内阁大学士兼礼部侍郎,入值南书房。修辑三朝《圣训》、《政治典训》、《一统志》、《明
四卷。清陈克家(?-1860)撰。陈克家字梁叔,陈鹤之孙,元和(今江苏吴县)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举人,官内阁中书。后入提都张国梁幕,殉难,诏赠知府衔。陈克家诗学黄庭坚,为姚莹所重。此编四卷。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