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则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二十卷。附《焚余草》一卷。清徐嘉炎(1631-1703)撰。徐嘉炎,字华隐,另一说字胜力,号华隐,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康熙十八年(1679年)因户部侍郎于可托推荐,以国子生应试“博学鸿儒”列一等
二卷。清胡文英(详见《诗经逢原》)增订。宋王应麟著有《诗考》一卷,先考证三家诗,次考证异字异义,再次补遗,再次考证地理。文英作《诗考补》,盖欲补《诗考》所遗。收录多为宋人之说。然所收录者,亦多未惬。于
四卷。题古藏室史臣撰。《弘光室录钞》以邸抄为蓝本,记南明福王一朝大政事,起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福王立于南京,迄于左懋第出使议和,被清所杀,及袁继成被执。书中记有许多弘光朝重要事件,如马士英、阮大
二十卷。杨简(1140-1225)撰。杨简字敬仲,学者称慈湖先生。慈溪(今浙江宁波)人。南宋经学家、文学家。曾任乐平县令、国子博士等职。杨简为官廉洁清正,薄奉自持。“吾岂敢以赤子膏血自肥乎?”为他的口
一卷。明朱约佶(生卒年不详)撰。朱约佶,号云仙,又号弄丸山人,靖江王朱守谦之后裔,居于广西。撰有《观化集》一卷。书中所载之诗,都是论述内丹之旨。篇首有三图,也是内养之法。原序称朱约佶得僧古光之传,所以
一卷。南齐顾欢(419-483)撰。清马国翰辑为一卷。欢字景怡,一字元平,吴郡盐官(今浙江海宁境内)人。道教思想家。好黄老学,通阴阳书,著有《夷夏论》、《三名论》。其作《论语注》,史志《释文·叙录》皆
张澜撰。张澜,生卒年不详,字观生,别号张呆,浙江会稽人。此剧本卷首载有《巧十三笔意》一文,知乃张澜所作传奇目录,其中为《一笑缘》、《二箑媒》、《三世因》、《四才子》、《五色旗》、《六国终》、《七宝钗》
五卷。清吴承志撰。吴承志,字祁甫,钱塘(今杭州)人。光绪中官平阳训导。生平精研舆地之学。卒后其友吴庆廷整理其遗稿,于其残中得此稿百余纸,蝇头细书,凡五巨篇。为之排比,厘为五卷,即《唐贾耽记边州入四夷道
三卷。清吴汝纶(1840-1903年)撰。吴汝纶字贽甫,安徽桐城人,同治进士,官至冀州知州,后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吴汝纶为桐城派的后期代表作家,曾师事曾国藩,与张裕钊、黎庶昌、薛福成并称“曾门四弟子”
见《宋高僧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