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微
一卷。清刘光縢撰。本书所解释的只有《西伯戡黎》、《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等几篇,颇多新见,其中尤以解《金縢》为新,认为“武王知周公之圣,荐之于天祖,而天祖已默许之,故此周公由三王以请命于天,以为天下初定,须有神武之君,临于其上,方能镇慑无事,非己之仁柔所能胜任也。”此说与《逸周书》中武王有疾,以位让周公事可以互相参证。此书又云史言成王少,少不必在襁褓,至为确当。本书有烟霞草堂遗书本,刊行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
一卷。清刘光縢撰。本书所解释的只有《西伯戡黎》、《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等几篇,颇多新见,其中尤以解《金縢》为新,认为“武王知周公之圣,荐之于天祖,而天祖已默许之,故此周公由三王以请命于天,以为天下初定,须有神武之君,临于其上,方能镇慑无事,非己之仁柔所能胜任也。”此说与《逸周书》中武王有疾,以位让周公事可以互相参证。此书又云史言成王少,少不必在襁褓,至为确当。本书有烟霞草堂遗书本,刊行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
一卷。宋胡太初撰。胡太初,天台(今属浙江)人。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太初舅陶某出任香溪知县,太初著县令居官之道十五篇以赠。淳珰十二年(1252),胡太初知处州,次年,又得原稿,遂屡版刻书,发放属
一卷。清杨锐(1857-1898)撰。杨锐字叔峤,又字钝叔,四川绵竹人。光绪间以举人授内阁中书。戊戌变法时,任四品卿衔军机章京,参预新政。政变时与谭嗣同等被捕遇害,为戊戌六君子之一。著有《说经堂诗草》
一卷。清范尔梅撰。范尔梅,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卷首有孙宗楚序,认为子贡诗传有残缺,需要和小序相互引发阐明,所以所标各条,都举其中与小序相同的来互相印证。书中所计较的不在典故义理,而只在章法字法之间
①四卷。清李聿求(生卒年不详)撰。李聿求,字五峰,浙江海盐(今浙江海盐)人。诸生,布衣终身,著《后汉书儒林传补》、《桑志》及是书行于世。是书分春、夏、秋、冬四卷,按月书写,先经后传,又次为注;逐节连写
无卷数。明王樵(1521-1599)撰。樵字明逸,号方麓,江苏金坛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官至刑部侍郎,改南京督察院右都御史,谥恭简。事迹见《明史》本传。该书共三册,前二册编次全依东莱吕氏所
四卷。清姚世钰(约1703-1757)撰。姚世钰,字玉裁,号薏田,归安(今浙江吴兴)人,生卒年均不详。诸生。世钰少嗜学,负俊才,与弟汝金同为当时著名文士。喜山水,善交游,与金农、厉鹗等称莫逆交。年五十
四卷。元陈樵(1278-1365)撰。陈樵,字居采。婺州东阳(今属浙江)人。至正间遭乱不仕,遁居于谷,衣鹿皮,因自号鹿皮子。此集题为庐联子友编。“其古诗落落有奇气,诗古体五言胜七言,近体七言胜五言。”
一卷。晋华谭撰。其生卒年不详。清马国翰辑。华谭字令思,广陵(今江苏扬州市东?)人,官至散骑常侍,赠光禄大夫金章紫绶。事迹具《晋书·本传。《本传》云,三十卷,名曰,《辨道》。《隋书·经籍志》云,梁有《新
六卷。明张适(1330-1394)撰。张适,字子宜,江苏苏州人。幼时颖悟,七岁能赋诗弹琴,十岁通五经,十三岁应江浙乡试,时人以为圣童。明洪武初,以秀才举,擢工部都水郎,因病未到任。复以明经举,授广西理
六卷。《诗钞》七卷。清李邺嗣(1622-1680)撰。李邺嗣,原名文允,字杲堂(一字邺嗣),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顺治诸生,年十二、三能诗,有秀句。后受父亲牵连,下狱。自此绝意人世,借诗酒,以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