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纪会纂
即《通纪集略》。
即《通纪集略》。
二卷。附《和陶诗》一卷。清邓辅伦(1828-1893)撰。邓辅伦字弥之,湖南武岗人。咸丰元年副贡生,官浙江候补道。五岁能诗,左宗棠叹为异材。曾就读于城南书院。好交游。晚年闭户著书以终。诗在当时称与王闿
二十四卷。清浦龙渊撰。该书因《系辞》“包牺氏王天下”之文而认为六十四卦无一不是帝王师相之事,是明主良臣所以致太平之书。因乾卦六位时成之文而认为六爻中君臣上下各有所司。周公分位系辞,正名定分均取于此。历
一卷,清张倬(生卒年不详)撰。张倬字飞畴,江苏吴江人。张登之弟。其父张璐为当时名医,对伤寒颇有研究,著有专书论伤寒。张倬幼承家学,以医闻名。曾与其兄张登参订由父亲诠次的《伤寒缵论》、《伤寒绪论》。此书
三十二卷。明宋诩(生卒年不详)及其子宋公望(生卒年不详)分撰,由宋公望之子宋懋澄合而编之。宋诩,字久夫,宋公望,字天民,其生平事迹俱不详。此书三十二卷,其中养生部六卷、燕闲部二卷、树畜部四卷为宋诩所撰
一卷。隋刘炫(约546-约613)撰。清马国翰辑。刘炫字光伯,河间景城(今河北献县东北)人,隋代经学家。与刘焯同以经学名世,时称“二刘”。著有《尚书述义》、《毛诗述义》、《孝经述义》、《春秋左氏传述义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十六卷。清沈继贤、常大升同纂。沈继贤,详见雍正《重修太原县志》。常大升曾充训导。考岚县志,始于明万历十六年,谈应春草创粗备,仅为八卷,康熙十二年间,邑令杨于鼎续修,不果,直至继贤掌斯邑之第二年,重修志
不分卷。清左宝森撰。宝森字泰云,江苏丹徒人。此书是他家居课徒讲说经义的问难所得,凡十五则,多无根据。唯如下二说似不为无见。一为“《孟子》‘予有戒心’说”,认为当时七国并吞小国,滕、薛屡屡被犯。是时距滕
一卷。梁周兴嗣(?-521)撰。兴嗣字思纂,河南项(今项城)人。武帝时拜安成王国侍郎,改官给事中。帝每令为文,如《铜表铭》、《檄魏文》等,辄称善。著有《皇帝实录》、《皇德记》、《起居住职仪》等。据唐李
三卷。清代刘源渌(1619-1700)撰,其弟子马恒谦编辑而成。全书仿照朱熹的《语类》一书体例,依据朱熹的学说并以此展开论述,大意为攻击陆(九渊)、王(守仁)学说,但观点有些偏激之处,如攻击对程朱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