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律例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二十卷。明韦焕(生卒年不详)撰。韦焕为常熟人,嘉靖年间官任福建仙游县教谕。是书杂引前代论乐之事,抄录成篇。前三卷题为《经书》,都是引六经中言乐之文,《论语》、《孟子》中言乐之文也详为记载。而对《左传》
二卷。清李塨(详《周易传注》)撰。此书卷一为《射法》。首有一段文字述撰作之缘由,大略言射为六艺之一,昔郭子坚任桐乡,曾开雕《射法》一帙,其为序之,而辞义未尽善。某日忽有一叟至,自言学道深山,技击皆精。
十二卷。《附录》一卷。元郑元祐(1292-1364)撰。元祐字明德。遂昌(今属浙江)人。曾任浙江儒学提举。卒于官。元祐家本遂昌,而流寓平江四十年。因而其集名称侨吴。(元祐另有《遂昌杂录》,名遂昌,以示
一卷。明蔡鼎(生卒年不详)撰。鼎撰有《孙高阳前后督师略》,该书即前书之续,专记孙高阳阖家殉难之事,所叙简略。现有《荆驼逸史》本。
一百卷。载龄等奉敕修。载龄,道光进士。官至兵部、户部尚书,大学士,袭不入八分辅国公。是书首载同治十二年(1873)请修“则例”的奏疏。全书分十六类,为户口、田赋、库藏、仓庾、漕运、盐法、茶法、参课、钱
① 四卷。《词》一卷。清储国钧(约康熙、乾隆年间在世)撰。储国钧字长源,江苏宜兴人。他博览强记,能文章。尤喜为诗,科场屡试不第,乃浪游山水。晚年复精词律。有《一壑风烟集》、《抱碧斋集》等。是书内容卷一
一卷。清索宁安撰。索宁安,字静园,姓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领侍书内大臣,二等伯。是书依次叙述了元旦行礼仪注,春冬二季祭大神、祭天还愿、作酒、打糕、逐月供献波罗叶苏叶饽饽、鸡鹅雉鱼、炸角子、炸穆丹、除
八卷首一卷,清黄沛翘纂。黄沛翘,字寿菩,湖南善化(今长沙)人,以佐杂微员由平黔功擢至观察,仕四川,署成锦道。光绪十一年(1885),黄沛翘驻四川,汇群书互证,集众说以从同。乃汇集《西藏志》、《西藏见闻
一卷。清查光泰辑。光泰生卒年及事迹未详。此书收孔子弟子及孔鲤、子思、孟子等共八十人,有独传,有数人或数十人合传,共18篇,各以类相从,记其言行事迹。无事实者则仅传其名。此书有光绪十三年(1887年)刊
一卷。清陈建侯(生卒年不详)撰。建侯字仲耦,闽县(今福建福州市)人。咸丰乙卯(1855年)举人,官至湖北武昌府知府。是书取《说文》部首五百四十字,摘录字义,附以音考。首尾次第,一依许书。间有一字录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