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乡土志
一卷。清高熙哲修纂。高熙哲曾以御史,出守过宁夏、宣化、大名等处,官至翰林院编修。光绪三十一年(1905)饬令各州、县,纂修简明乡土志,以作历史、地理教科书之参考。故高熙哲纂此志之法是,取邑志,补以新事,历三月而告竣。《滕县乡土志》光绪三十三年(1907)石印刻本。此志简洁明了,其中略地理,详兵事、耆旧、氏族、宗教等。此外,较注重古今人物、兵事、山川扼塞、政治得失、物产盈绌,使学者得悉全县概况。
一卷。清高熙哲修纂。高熙哲曾以御史,出守过宁夏、宣化、大名等处,官至翰林院编修。光绪三十一年(1905)饬令各州、县,纂修简明乡土志,以作历史、地理教科书之参考。故高熙哲纂此志之法是,取邑志,补以新事,历三月而告竣。《滕县乡土志》光绪三十三年(1907)石印刻本。此志简洁明了,其中略地理,详兵事、耆旧、氏族、宗教等。此外,较注重古今人物、兵事、山川扼塞、政治得失、物产盈绌,使学者得悉全县概况。
三十五卷。明蔡复赏(生卒不详)撰。蔡复赏,明巴陵(今湖南省岳阳市)人。生平事迹不详。《孔圣全书》书前自题恩贡出身,南京户部修职郎,实误,此非明代官名。考序称书成后曾就正于同乡兵部侍郎姜廷颐,姜廷颐为明
即《读书杂志余编》,二卷。清王念孙(1744-1832)撰。王念孙生平事迹详见《广雅疏证》。王念孙遍读经史百家之书,精通音韵训诂,撰有《读书杂志》一书,自嘉庆十七年(1812)以后,陆续刻板发行。死后
二卷。清邹汉勋撰。汉勋(1805-1853)字叔勣,一作叔勋,号叔子,湖南新化县人。咸丰元年(1851年)举人,佐江忠烈守南昌,为起义军所杀。精古音之学。尚著《说文谐声谱》、《广韵表》、《颛琐历考》、
① 六卷。杨文彩撰。其生卒年不详。文彩字治文,宁都(今属江西省)人。明代学者。《书绎》卷首有指略十六条,先儒论二十一条,四十二篇亡书目,然后是《汲冢周书》篇名。其余卷次,一如蔡沈集传。此书体例亦与一般
六十卷,明谭希思撰。希思,茶陵人,万历甲戌进士,官至四川巡抚。是书所记,自洪武元年(1368)至隆庆六年(1572)凡大事皆编年记载,每帝皆有论赞。卷首载万历己未修撰韩敬序,云:“侍御方壶刘公,持斧畿
一卷。原题周辛甲(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辛甲,亦称辛尹,原为商臣,曾多次谏纣王,而其意见从不被采纳,遂离商到周,在周文王和周武王时,任太史等职,曾命百官作箴辞以劝戒国王。《左传·襄公四年》简录其
不分卷。春退谷手选。其生卒里贯不详。此钞乃康熙三年(1664)孙承泽所定本。于吴澄支言集中钞其十分之一,前后无序跋,亦无目录,又不分卷帙。属偶然缮写,未及成编之本。此文钞为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收入《
无卷数。法国人伯希和(P.Pel1iot)撰,此书将郑和下西洋的时间,所历之地及他的部下费信等所著书籍版本、文字等进行考证。郑和在永乐三年(1405年)至宣德八年(1433年)二十八年间,先后七次奉命
二卷。清黄维翰撰。黄维翰(生平见《稼溪文存》条)。诗集共二卷,始于光绪二十一年(1892)至民国九年(1920)年。魏元旷跋云:“读申甫所存诗,皆身世悲忧之作,盖申甫虽好论诗,而非专力欲以诗名者,故其
一卷。近代陈启彤(其生平不详)撰。陈氏在是编中专就《说文》之疑案阐述己见,有些见解颇为新颖,可以补段玉裁、朱骏声等诸家所未备。如:段玉裁“哭”字注:“许书言省声多有可疑者,取一偏旁不载全字指为某字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