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堂寺贝余
五卷。明茅元仪(详见《嘉靖大政类编》条)撰。此书首茅元仪自序中说:“崇祯三年,余守大将军,以傲罢,为头陀于是寺,有所感而识之。”也就是说,此书是茅元仪罢官后所作。内容杂记古今,语无伦次,议论也多偏颇。传本少见。
五卷。明茅元仪(详见《嘉靖大政类编》条)撰。此书首茅元仪自序中说:“崇祯三年,余守大将军,以傲罢,为头陀于是寺,有所感而识之。”也就是说,此书是茅元仪罢官后所作。内容杂记古今,语无伦次,议论也多偏颇。传本少见。
二十四卷。清王庭等修,毕琪光等纂。王庭,字迪庵,清湖广汉川人,贡监生,康熙二十六年(1687)知太湖县事。毕琪光,字晖吉,邑人,岁贡生,幼聪颖,学贯经史,善属诗,曾以《大观楼》诗及《异香洞》赋为学使田
一卷。唐郑棨(?-899)撰。郑棨字蕴武,郑州荥阳(今河南荥阳)人,唐昭宗光化二年登进士第,累官庐州刺史,迁右散骑常侍。昭宗时擢为礼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郑棨善诗,多诙谐语,时号“郑五歇后体。”昭
一卷、《二录》一卷、《续录》一卷、《别录》一卷,附礼闱分校一卷、七规一卷。清王哲生(生卒年不详)撰。哲生字素岩,昆山(今属江苏省)人。康熙二十一年(1682)进士,官翰林院编修。此书按年编辑成帙,日录
十二卷。清李宗渭(约1728年前后在世)撰。宗渭字秦川(-作泰川)。嘉兴(今浙江嘉兴市)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举人。自编其诗为《瓦缶集》三卷,后附有《咏怀集》一卷。宗谓殁后,其婿高衡编辑其遗诗:
一百卷。载龄等奉敕修。载龄,道光进士。官至兵部、户部尚书,大学士,袭不入八分辅国公。是书首载同治十二年(1873)请修“则例”的奏疏。全书分十六类,为户口、田赋、库藏、仓庾、漕运、盐法、茶法、参课、钱
一卷。清劳乃宣(1842-1921)撰。乃宣字季瑄,号矩斋,晚更号韧叟,浙江桐乡人,同治十年(1871)进士。先在直隶各地任知县,晚年充资政院议员、京师大学堂总监、学部副大臣。民国之后避居涞水、青岛。
二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周炳麟修、邵友濂、孙德祖纂。周炳麟,余姚县知县。此志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全书二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分为:疆域、山川、城池、公廨、风俗、物产、祥异、水利、田赋、学校
六卷。清许祖京撰。许祖京字依元,浙江德清人,乾隆进士,官至广东布政使。许祖京在其自序中称,他于“乾隆壬寅(1782年)八月往勘黑井水灾,箧中唯携《书经》,公暇辄披诵,循经文语意,衍为述注,示儿曹,使通
十八卷。明陈霆(详见《唐余纪传》条)撰。此书刻于嘉靖十八年(1539),前有德清县知县李檗序。李序中称“水南先生既谢尘鞅,结庐两山之间,居左右图书,放情山水,锐意述作,于世俗外交泊然淡然也。李子公暇得
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