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正论
一卷。旧本题湘山樵夫撰。记述绍兴年间因不附和议而被贬谪的张浚、赵鼎、胡铨等30人事。每人略具事实,多者三四行,少者仅一二语。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有《绍兴正论》二卷,注云:“序称潇湘野人,不著名氏,录文武官不附和议及忤秦桧得罪者。”当即此书。《四库全书》列于存目。
一卷。旧本题湘山樵夫撰。记述绍兴年间因不附和议而被贬谪的张浚、赵鼎、胡铨等30人事。每人略具事实,多者三四行,少者仅一二语。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有《绍兴正论》二卷,注云:“序称潇湘野人,不著名氏,录文武官不附和议及忤秦桧得罪者。”当即此书。《四库全书》列于存目。
见《庄子注》。
四卷。清吴季长编。季长里籍、生卒年均不详。据集前季长康熙三十六年(1697)自序,称:“少嗜俪体文,平生酷爱梁简文、江文通二家,以为开徐庾之先,莫有过于此者。”故随手录合成一集,为《延陵书塾合璧》。可
无卷数。唐吕严撰。此书即《吕子易说》,其篇目内容已见于《吕子易说》中。但此本首列吕子自叙及许承宣序,无曾燠序。书末则有崇芳跋,云:“同治丙寅,寓济南趵突泉道院中,见楼下庋板片甚多,问主者,乃前任东阿县
一百二十卷。焦竑(1541-1620)撰。焦竑字弱侯,号澹园、漪园,江宁(今江苏南京)人。明著名学者。万历十七年(1589)以殿试第一官翰林修撰,因直言时弊,权贵恶之,贬福建宁州同知,后辞归不仕。学宗
十四卷。明胡效臣(生卒年不详)编。胡效臣,字钟衡,黄州(今湖北省黄冈县)人。万历四年(1576年)举人,官旌德县知县。此书取诸子之文,而割裂之,或摘其一段,或拾其数语,或撮其数字,以供时文獭祭之用。首
五卷。不著编者姓名。书中取汉章帝以下至元人章法,按韵编排,每字之下,各著书写之人。此书用韵是依《洪武正韵》,可推测作者为明代人。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
一卷。清末魏元旷撰。魏元旷原名焕奎,字斯逸,江西南昌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进士。曾官刑部主事。此书所论共有十个方面。一论《易》为周代之书,《连山》、《归藏》都不叫《易》。二论周文王作易并非是为了
也称《西畴老人常言》,一卷。宋何坦(生卒年不详)撰。何坦,旴江(在今江西境内)人。生平事迹不详。此书分讲学、律己、应世、明道、莅官、原治、评古、用人、正弊九门,各门之下分条记事,间加评论。《四库全书总
二卷。明管楫撰。管楫,字汝济,号平田,又号竹木山人,陕西咸宁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至右副都御史。管楫巡抚山东,以治闻。因与严嵩相忤,辞疾家居二十年。管楫与薛惠、何景明、高叔嗣诸人相倡和,故其
七卷。清程可则(1623-1673)撰。程可则,字周量,一字彦揆,号湟溱,又号石臞。南海(今属广东广州)人。顺治九年(1652)会试第一。历官撰文中书、户部主事、兵部郎中、桂林知府等职。与王士祯、朱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