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行拾遗事录
四卷。作者不详。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皆为行状、墓志所不载者,故曰《拾遗》。大抵采自《实录》、《长编》、《东都事略》、《九朝通略》诸书。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纯仁、纯体、纯粹四人遗事。《四部丛刊》集部《范文正公集》附录。
四卷。作者不详。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皆为行状、墓志所不载者,故曰《拾遗》。大抵采自《实录》、《长编》、《东都事略》、《九朝通略》诸书。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纯仁、纯体、纯粹四人遗事。《四部丛刊》集部《范文正公集》附录。
一卷。不著撰者名氏。此书卷末自跋称“辛酉三月二十五日记”,署名为“德水”。钱塘厉鹗在后跋中称此书“颇为可观”,后人据此等考证,认为此书当是德州卢世(1588-1653)撰。卢世淮,字得水,一字紫房,晚
一卷。清段玉裁(详见《毛诗故训传》)撰。本书摘取经文和注作为纲,对其进行疏通证明,可惜的是只写成一卷,即第一篇《士冠礼》,其余十六篇未完成。书后有嘉庆甲戌自识,以待后人能继续完成它。其推论依据家法,为
一卷。清刘恭冕(详见《何休注训论语述》)撰。恭冕完成其父刘宝楠的《论语正义》(见《论语正义》)是书为《正义》刊后行的续作,为补《正义》之缺。其勼集先儒古谊,参考诸家之说,条举件系,写出留在家中,未及润
三卷。清李良年(1635-1694)撰。李良年生平事迹见《秋锦山房词》。此书主要记述唐宋词人的有关遗闻佚事,书无序跋,事件都按时代先后排列,其间也有编者的参订按语。所引均无出处和著者姓氏,徒使读者迷其
一卷。清不著撰人名氏。顺治十八年(1661),江南苏州吴县新任知县任维初因苛征民赋,平仓获私,激起当地人士不平,诸生倪用宾、沈玬、金圣叹等,遂有抗粮哭庙之举。适清世祖哀诏至,府堂设幕帐,哭临三日,诸生
十八卷。清洪肇楙修,蔡寅斗纂。洪肇楙,字时楙,号东阆,歙县人,雍正进士,曾两任宝坻县知县。乾隆四年(1739)伍泽荣任宝坻县令后,搜集各种资料纂辑县志,然事未果而人离任。洪肇楙接任县令后,亦广搜博采,
五卷。清吕履恒(约1692年前后在世)撰。履恒字元素,号坦庵,新安(今河南新安)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进士,官至户部侍郎。本集是履恒死后由淳安方婺如及其门人石屏、张汉所选定,计收文一百九十二篇。
六卷。清王夫之(生平事迹见《周易稗疏》条)撰。王氏所著《周易稗疏》,四库提要已有著录。王氏之易学以乾坤并建为宗,错综合一为象,象爻一致,四圣一揆为释,占学一理,得失吉凶一道为义。夫之服膺宋五子之学,抒
二卷。附《杂记》三篇。清牟庭(1759-1832)撰。牟庭,初名庭相,字陌人,号默人。栖霞(今山东栖霞)人。乾隆六十年(1795)贡生,任观城县训导。以子房任会稽知县,赐封文林郎。著有《雪泥屋文集》、
不分卷。清刘文淇(详见《左传旧疏考正》)撰,子毓崧(1818-1867)、孙寿曾(1838-1882)续撰。文淇祖孙三代都是著名经学家。毓崧字伯山,一字松崖,道光二十年(1840)优贡生。传父《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