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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楚辞

一卷。附《楚辞人名考》一卷。清俞樾(1821-1907)撰。俞樾,字荫甫,晚号曲园居士。浙江德清县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举人,道光三十年(1850)殿试二甲,赐进士出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曾提督河南学政。后居苏州,专治经学。曾主讲紫阳书院等处。著有《群经平议》、《诸子平议》、《古书疑义举例》、《读楚辞》等,总称《春在堂全书》,共二百五十卷。《读楚辞》收入《春在堂全书·俞楼杂纂》中,为《杂纂》卷二十四。本书属以读书札记形式研究《楚辞》的著作。主要对《楚辞》(包括汉人拟骚之作)有关的名物、制度、史实进行考辨,计四十一条。每条取原诗的词、句为标目。特别是对字词的考辨,往往提出新说。如《离骚》“朝搴阰之木兰兮”,之“阰”,王逸、洪兴祖、朱熹皆注为山名,而俞氏据下句“夕揽洲之宿莽”之“洲”非水名,而推断“阰”亦非山名,是“皆非实有可指之地也。”属于泛指。又如《九歌·湘夫人》“葺之兮荷盖”。俞氏认为“芷”为坏字,只余下半“止”,误作“之”,文不成义,因移“葺”于“之”字上,使成文义。并引《说文》、《考工记》、《尔雅》为据,说明“葺”、“盖”“皆草屋之名,以芷为葺,以荷为盖,极言其清洁也。下文云‘芷葺兮荷屋’,与此文法相同,可据以订正此句之误矣。”考证虽然曲折,但言之成理,可备一说。除此之外,俞氏其它著作中还有一些论及《楚辞》的文字,可视为《读楚辞》的补充。《湖楼笔谈》卷六中两条:1.《离骚》称经,2.《离骚》实赋;《俞楼杂纂》卷三十四中一条:楚人谓冢曰琴;《宾萌集》中两篇:1.《屈原论》、2.《释荆楚》。版本有《春在堂全书》本,见《俞楼杂纂》二十四。《楚辞人名考》,名为“人名”考,实际包括了《楚辞》及汉拟作中人神名。其中古帝王二十条,古诸侯二十四条,古人七十六条,古妇人十九条,神四十六条。俞氏这一全面收集考证的作法,为前人所未有,引发人们对《楚辞》开展专题研究。考证的人神,虽不能一一视为确解,但对读《楚辞》大有益处。版本有《春在堂全书》本,见《俞楼杂纂》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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