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庭私录
七卷,《外集》一卷。明吴鼎(约1531前后在世)撰。吴鼎,字维新,号泉亭,自号支离子,钱塘(今属浙江)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官至广西布政司参议。著有《过庭私录》。本书为其仲子吴遵晦所录,故以“过庭”为名。凡七卷。所收皆散体文,末附赋骚古诗数首。外集皆为诗。其文有雅制,然亦有近于俗调之作,诗则更于诗。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七卷,《外集》一卷。明吴鼎(约1531前后在世)撰。吴鼎,字维新,号泉亭,自号支离子,钱塘(今属浙江)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官至广西布政司参议。著有《过庭私录》。本书为其仲子吴遵晦所录,故以“过庭”为名。凡七卷。所收皆散体文,末附赋骚古诗数首。外集皆为诗。其文有雅制,然亦有近于俗调之作,诗则更于诗。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五卷。康熙五十二年(1713)所御定律历渊源之第三部。凡分三编,上编二卷,曰《正律审音》,以发明黄钟起数及纵长体积面幂周径,律吕损益之理,管弦律度旋宫之法。下编二卷,曰《和声定乐》,以明八音制器之要。
十六卷。张寿镛撰。张寿镛字伯颂,他针对《诗经》中所反映的政治上的得失,风俗的盛衰,而为每首诗编写了时事。文章的体例有六条:遵《序》(即遵从毛诗的大、小《序》)、宗毛(即毛诗最为可信)、依《谱》(即依照
见《眼科龙木论》。
四卷。明周梦竑撰。周梦竑字启明,南漳(今湖北南漳县)人。万历进士,官至工部郎中。尚著《青溪山人文集》、《水部备考》等。《常谈考误》卷首有万历三十年(1602年)焦袪、顾起元二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曰
二十七卷。阮元(1764-1849)撰。阮元字伯元,号云台,一号云苔,自号颐性老人,江苏扬州人,籍贯仪征(今属江苏仪征),清著名的经学家、文学家。据《清史稿·阮元传》记载:“元乾隆五十年(1789)进
一卷。宋柳永(980?-1053)撰。柳永原名三变,字耆卿,一字景庄,排行第七,崇安(今属福建)人。早年随父亲在汴京,以写艳词知名于时。景祐元年(1034)进士,官至屯田员外郎,故世号柳屯田。著有《乐
一卷。清俞钟銮(约1910前后在世)撰。生卒年不详,俞钟銮字次辂,号荆门,江苏常熟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举人。写诗著文均有法度,尤擅长诗。死后遗稿未付刊。仅《独行流芳录》一卷印入虞社丛书。此集收
一卷。清何若瑶撰。何若瑶,字石卿、广东番禺人。道光二十一年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卒年六十岁。《汉书注考证》卷首有他的自序。他撰此书目的在考证《汉书》旧注。如《景帝纪》“禁马高五尺九寸”,而《昭帝纪》中
五种,七卷。清庄绶甲撰。庄绶甲字卿,庄存与之孙。生卒年不详。以附监生考取州吏目。庄绶甲曾受业于从叔庄述祖,尽通其祖庄存与经学,尤精于《尚书》。遗书所收五种为《尚书考异》三卷、《释书名》一卷、《文抄》一
见《类证普济本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