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纪
即《通历》。
即《通历》。
①四十四卷首一卷,清朱鼎臣修,盛大器等纂。朱鼎臣,桂林人,曾任郫县知县。郫县志创修于乾隆十六年(1751)县令李馨,兹编为续乾隆志而作。《郫县志》嘉庆十八年(1813)刻本,共四十四卷首一卷。分为:卷
无卷数。明陆起龙撰。起龙字云从,上海人。万历四十年(1612)举人,任永宁县知县。该书《自序》云:“采汉唐宋以来注疏及家藏未刻本多至充栋,笔之成帙。犹病其颐而杂,遂归根易简,融会精理,汇而成编。”又说
八卷。《附录》一卷。明王洪(1380-1420)撰。王洪,字希范,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为闽中十才子之一。洪武三十年(1397)举进士。授行人,寻擢吏科给事中。以荐入翰林,由检讨历官修撰、侍讲。为《永
五十四卷,首四卷。清乾隆帝敕撰,方略馆编纂。记第二次西藏与廓尔喀(今尼泊尔)边境事件,亦记乾隆“十全武功”最后一部要籍。自乾隆五十六年(1791)八月始,至五十八年十月止。《钦定巴勒布纪略》姊妹篇。内
十四卷。清江永撰。(见《周礼疑义举要》)。《近思录》成书之后,数经删补,故传本颇有异同。至各卷之中,唯以所引之书为先后,而没有标立篇名,则诸本不同。至淳祐年间,叶采纂为《集注》,明代周公恕亦为之作注,
①八卷。清全禄修,张金式纂。全禄字廉斋,满洲正红旗人,举人出身,咸丰六年(1856)任开原知县。张式金,邑人。《开原县志》,创修于康熙十七年(1678)知县刘超凡,再修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知县明
二卷。明陆深(详见《南巡日录》条)撰。此书分上、下二卷,上卷杂论经说异同,兼及史事,于前代宗室恩数等杀之制,叙述尤详。如:宋制亲王之子,不封郡王,亲王既没,不立嗣王。王安石在熙宁间,裁减宗室恩数,三学
一卷。程元凤(?——约1268)撰。程元凤字申甫,一字瑞甫,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宋经学家。据《宋史·程元凤传》:“绍定元年进士,调江陵府教授。”淳祐元年,迁太学博士、宗学博士,理宗赞他“有古遗直风
六卷。清周稚廉(生卒年未详)撰。周稚廉字水持,华亭(今上海松江)人。据徐釚《词苑丛谈》卷二,称稚廉为吾友膺垂才子,喜为词曲云,知稚廉于釚为晚进,亦康熙间人。斯编所收传奇三种:曰《珊瑚玦》、《元宝媒》、
四卷。清郑灏等修,杨恩树纂。郑灏,河北大兴县(今北京市大兴县)人。出身廪贡生,同治十三年(1874)任黎城县知县。按黎城在隋时,与潞城同立为县,自明中叶,县人靳惟精始辑为志。历百余年至康熙二十一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