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元龙诗集
八卷。《附尺牍》二卷。明黄奂(约1596年前后在世)撰。黄奂,字元龙,安徽歙县人。生卒年不详。著有《元龙小品》等。其诗意力主独创,而失之生硬。集中诸体皆备,独无七言律诗。因流俗唱和,多用七言诗,故黄奂鄙薄而不为。诗之雅俗本在格韵,不在体裁。《四库》编者称评:“苟词旨凡近,即四言亦属庸音。苟兴象深微,即七字亦成高调。必禁此一体不作,是又山林畸士矫枉过直之失。”四库已存目。
八卷。《附尺牍》二卷。明黄奂(约1596年前后在世)撰。黄奂,字元龙,安徽歙县人。生卒年不详。著有《元龙小品》等。其诗意力主独创,而失之生硬。集中诸体皆备,独无七言律诗。因流俗唱和,多用七言诗,故黄奂鄙薄而不为。诗之雅俗本在格韵,不在体裁。《四库》编者称评:“苟词旨凡近,即四言亦属庸音。苟兴象深微,即七字亦成高调。必禁此一体不作,是又山林畸士矫枉过直之失。”四库已存目。
十卷。明李春芳(约1561前后在世)撰。李春芳字子实,号石麓,福建兴化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第一,以修撰授翰林学士,累官礼部尚书;隆庆初官至中极殿大学士。谥文定。事迹具《明史》本
二卷。晋李充撰。清马国翰辑为二卷。充字弘度,江夏郢(今湖北安陆)人。晋目录学家、文学家。曾任大著作郎,因典籍混乱,加以整理,撰《四部书目》(即《晋元帝书目》)著录图书三千余卷。在荀勖分类的基础上分经、
八卷。《续编》一卷。明高得阳(1352-1420)撰。高得阳,字孟升,号节庵,浙江钱塘人,明洪武九年(1376),以其文学影响得荐,授临安教谕,又升为高州府学教谕。永乐初擢为宗人府经历,充《永乐大典》
①十二卷。明宋之韩修,吕调元纂。宋之韩字敬斋,河南武安县人。出身进士,嘉靖四十四年(1565)任襄陵知县。才猷迥异,气宇渊宏,在任期间兴建设,息讼狱,政绩甚良。《襄陵县志》隆庆二年(1568)刻本。此
一卷。明王世贞(1526-1590)撰。王世贞为明代诗人、作家、戏曲评论家。字元美,号凤州、弇州山人。太仓(今属江苏)人。少有才华。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授刑部主事,后累官至刑部尚书。王世贞为
二十卷。明王伯稠(1542-1614)撰。王伯稠,字世周,江苏昆山人。布衣终身。此集卷首有王世贞兄弟序,颇相推许。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称:“少谢博士弟子,肆力于歌诗,闭门拥被,悉取晋唐以下诸家,吟咀
一卷。清谭吉璁(详见《延绥镇志》)撰。武举,乃我国封建社会科举制度中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的科目,始于唐代,后历朝皆因之,不定期举行,至明代中期始定武乡试、武会试之制,清代沿袭,考试科目分外场和内场,分别为
一卷。清郜煜撰。郜煜字光庭,汝州人。雍正十一年(1733)进士,官至中书科中书。其书不解释十翼,只是六十四卦每卦撰说一篇,诠释大意,其大旨是想以义理来矫正象数的过失,以平易救穿凿之失,以切实救支离泛滥
一卷。旧题明戚继光撰。书无序跋,未知著作年月。内容有“行军条教,”计十三条。“对垒号令”,计八条。“对垒教条”,一条。“守城军法”,八条。“舟师号令”,四条。“发船号令”一条。“行泊号令”,三条。“夜
四卷。即《五色石》的前四卷。内容见《五色石》。本衙藏板本,藏大连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