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镗
余镗,新会人。明神宗万历十年(一五八二)举人,二十三年(一五九五)就清河教谕,迁融县知县,以入觐卒京邸。事见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七五。
- 郑沄
江苏仪徵人,字晴波,号枫人。乾隆二十七年举人,由中书累官浙江督粮道。工诗。有《玉句草堂诗集》。
- 刘坦
刘坦(?─?),字号、籍贯不详。后周世宗显德五年(958)戊午科状元。曾为淮扬李重进书记,嗜酒。李曾经命令酒库管理人员:只要刘坦有客,无论需要多少酒,一律供给。没想到管酒库的官吏非常吝啬,每次领酒都很难。刘坦一气之下,大书一绝于官厅墙上。
- 钱时
严州淳安人,字子是,号融堂。绝意科举,究明理学。江东提刑袁甫建象山书院,招主讲席。理宗嘉熙二年以荐授秘阁校勘,召为史馆检阅,求去,授江东帅属归。有《周易释传》、《学诗管见》、《融堂书解》、《四书管见》、《两汉笔记》等。
- 赵鹤良
赵鹤良,字茂文。顺德人。明神宗万历时诸生。有《深竹閒园草》。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三九有传。
- 高彪
(?—184)东汉吴郡无锡人,字义方。少游太学,有雅才而讷于言。灵帝时举孝廉,除郎中,校书东观,数奏赋、颂讽谏。迁外黄令,有德政,卒于官。
- 高攀龙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云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
- 李花开
李花开,五代后汉时伶人。隐帝乾祐二年(949)作诗咏陈州夫子庙之破败,陈州防御使李榖遂出俸以修之。事迹见《五代史补》卷五。《全唐诗》存诗1首。
- 周在建
周在建,字榕客,号西田,祥符人。历官淮安知府。有《近思堂诗》。
- 杨廷玉
生卒年、籍贯皆不详。乃武则天表侄,曾任苏州嘉兴令。为人贪狠无厌,为御史康訔所推奏,判死,后赦免。事迹散见《朝野佥载》卷二、《太平广记》卷三二九。《全唐诗》存诗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