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之一。指治疗立法,切忌助长正当亢盛的病邪。出《素问·五常政大论》。对于邪气亢盛的实证,不宜用补益药,以免加重病情。
唐代为地方设置的卫生官员,又称医药博士。掌疗民疾,时设时废,官阶从八品上以下,以州之大小分数级。大、中、下都督府,上、中、下州等,分别设有博士、助教或学生等几人或二、三十人。掌管各辖区之医疗、巡疗和推
病名。清·黄庭镜《目经大成》卷二:“此症系物击所现伤痕,色白或带焦黄,中央略厚,两边薄些,正中横于青睛之上,故曰剑横秋水。”即剑脊翳。详该条。
消瘦干燥之意。《灵枢·根结》:“皮肉宛膲而弱也。”
药物学著作。6卷。原题明·李中梓辑注。撰年约1629年前后。内容分金石、果谷、草、木、菜、人、禽兽、虫鱼共8部,332种药,每种记述其性味、主治,并加按语。
解剖学名称。会厌的别名。《喉科金钥》卷上说谛问答:“食下咽,两旁喉管有护,旋开旋,当食而言笑,则上气冲激,今人喷饭,故圣人食不语。”
见《本经逢原》。为野料豆之别名,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即没药,详该条。
见《古今医统》指月经,详该条。
即吐法。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