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病证,可因人、因时、因地的不同,或由于病情的发展,病型的各异,病机的变化,以及用药过程中正邪消长等差异,治疗上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治法。《素问·五常政大论》:“西北之气,散而寒之,东南之气
【介绍】:见沈明宗条。
病有标本,治分缓急。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例如长期阴虚发热的病人,忽然喉头肿痛,水浆难下。这时阴虚发热是本,喉头肿痛是标;如果喉头肿痛严重,有窒息的危险,便成为主要矛盾,就要先治喉痛的标证,标病解除
是辨证论治过程的重要一环。通过辨证,确定为某种病证后,根据其病因病机和脏腑所属,订立治疗原则(立法),并据以选用方药(处方)。如风温病初起,邪在肺卫,乃立辛凉解表之法,处以辛凉之剂银翘散,随证加减。
即前胸和两腋下肋骨部位的统称。《医宗金鉴·刺灸心法要诀》:“胸者,缺盆下,腹之上,有骨之处也。”《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其两侧自胸以下,至肋骨之尽处,统名曰胁。”
针刺疗法之一。是指针刺腕踝关节处特定刺激点以治疗疾病的方法。临床操作时,于选定的刺激点上,将针体与皮肤表面呈30°角进针,透过皮肤后将针放平,沿皮下纵向刺入1.4寸左右,不必进行捻转、提插等操作手法,
病证名。指饮食损伤脾胃,食物不能消化所致的病证。证见:胸脘痞闷,嗳气腐臭,厌食,恶心呕吐,泄泻,苔腻,脉滑。见《丹溪心法·伤食》,一名食伤。其治疗应根据病情的虚实缓急,因势利导或吐或下或消或补,其中以
儿科著作。2卷。明·乔埰撰。刊于1638年。书中首论儿科疾病及诊治大法,其次对婴幼儿的多种常见疾病的辨证论治,分别作了简要的记述。
《医学入门》卷六方。鹿茸、血竭、虎胫骨、牛膝、狗脊各等分,附子、木瓜各一枚。先将附子挖去中心,填满朱砂,再将木瓜挖去中心,将前附子置于内,用附子末盖口,磁罐内隔水蒸至极烂,共捣为丸,芡实大,用木瓜浸酒
病证各。即手指挛缩不展。《太平圣惠方》第八十九卷:“夫小儿手拳者,由在胎之时,其母脏腑气虚,为风冷所乘,儿生之后,肝气不足,致筋脉挛缩,不能伸展,故令手拳不展。”治宜养肝柔筋,和血祛风之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