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见《幼科释谜》。临床表现眼目赤肿,头顶肿痛,心膈烦躁,口疮,二便秘涩。宜三黄丸,清泻积热。
药物学著作。明·滕弘辑于15世纪末。10卷。此书分草、木、果、谷、菜、玉石、人、兽、禽、虫鱼十部,载药958味,分述诸药性味、功效及采集,内容多辑自《证类本草》及金元诸家本草。现有1617年刻本。
①上臂。从肩到肘的部分。近代一般取此义。②手臂从肘到腕的部分。《论语·述而》:“曲肱而枕之。”③上肢从肩到腕的部分。《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自肩下至手腕,一名肱,俗名肐膊。”
病证名。①见《幼幼集成》卷六。痘疮后余毒,舌上生疮,赤者谓之赤口疮。此热在心脾二经,内服洗心散,外用阴阳散(川黄连、黑炮姜研粉)敷之②见《脉因证治》卷下。系指患口疮之色赤紫者。多由血热或胃火上薰所致。
病名。儿科常见疾病之一。即惊厥。以搐、搦、掣、颤、反、引、窜、视等八个主要证候为其特征。多见于5岁以下的幼儿,7岁以上的则逐渐减少,年龄越小,发病率越高。病情变化极快,多危及生命。唐以前将本病归入痫证
证名。指内寒所致的气喘。《万病回春》卷四:“寒喘者,四肢逆冷,脉沉细也。”本证多属寒胜阳微,治以温阳降气为主,方如九味理中汤加附子等,参冷喘、虚冷上气喘条。亦指外寒所致的气喘。《医林绳墨》卷二:“或因
病名。见《圣济总录》卷一百一十六。即鼻息肉、鼻菌、鼻痔。详各该条。
指经多人协商而制定,或者得到多数人认可而共同使用的固定处方。古代的协定处方现称成方。现代有些医疗单位亦通过集思广益、总结医疗经验而制定了一些对某种疾病有较好疗效的处方,在社会上或在本单位内共同使用。
见《安徽中草药》。即竹节三七,详该条。
出《神农本草经》。为地胆之别名,详该条。蚘,蛔的异体字。详蛔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