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删注脉诀规正条。
兼挟的病证。按感受病邪及其相应的证候分主次,次者为兼。《温热论》:“(温邪)在表初用辛凉轻剂,挟风则加入薄荷、牛蒡之属,挟湿加芦根、滑石之流。”此风和湿均属温热的兼证。又病之主证未除,又出现新的症状,
乳母酒醉后哺儿,令儿致病。因酒性燥烈,儿饮其乳,故病恍惚多惊(《证治准绳》)。
证名。见《证治准绳·喘》。指肾中水邪上干于肺的气喘。《景岳全书·喘促》:“水病为喘者,以肾邪干肺也,然水不能化而子病及母,使非精气之败,何以至此。”《医学纲目·喘》:“肾喘则呕咳。经云,少阴所谓呕咳上
见《中国医学大辞典》。指心胸局部多汗。《张氏医通·杂门》:“别处无汗,独心胸一片有汗,……名曰心汗。”参见心汗条。
病名。见《外科证治全生集》卷一。即疖,见该条。
书名。4卷。清·徐大椿编释,潘蔚增辑。刊于1865年。潘氏据徐大椿《伤寒类方》予以增订重辑,在此书所论各方的上栏载有相应的经潘霨、肖庭滋二氏增辑的《长沙方歌括》(陈修园撰)作为参照,便于读者进一步学习
【介绍】:见谢毓秀条。
类中风病证之一。喜则气缓。因暴喜伤阳,心神涣散,而引起的类中风证。
病名。郑连山《女科临床效方》下卷:“产后动怒,气血皆逆,面冷,肢冷,痛呕不卧,口鼻气寒,必自下冲上,此属疝瘕厥痛。川楝、吴萸、桂枝、云苓、薤白头、雄鼠矢。”